声 明 | 本文解读:金融监管研究院 高级研究员 陈菲,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发布案情通告,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等已被立案查处。
根据通告,公安机关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敦促涉案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对于主动投案、退赃退赔、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涉案之一的广东圆方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圆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9日,注册资本4.129亿元,系雪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广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圆方投资的大股东是雪松控股,由其持有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周挺即雪松控股高管。至于公安分局所说的“张某”,业内直指雪松控股的创办人张劲。
雪松简介:
雪松控股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广州,是中国大宗商品领军企业,雪松控股的营业范围包括大宗商品、供应链、化工产业、房地产等。
2016年,雪松控股以48亿元收购化工及供应链管理企业齐翔腾达(002408.SZ),这是雪松控股旗下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也就是在这一年,雪松控股的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593亿元飙升至1570亿元。
2017年,雪松以42亿元并购希努尔,加码文旅布局,后改股票名雪松发展(002485.SZ),这一年雪松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达到2210亿元。
2018年,雪松集团业务扩张到大宗商品供应链、化工新材料、文化旅游康养、社区智联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等五个产业板块,分支机构覆盖中国香港、新加坡、瑞士、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以2210亿元营收上榜《财富》世界500强361位。
从2018年至2021年雪松控股连续四年位居世界500强榜单之上。2021年以2334亿元营收位列世界500强第359位。
2019年4月,张劲以上百亿元收购中江国际信托71.3%股权,成为中江国际信托实控人。两个月后,中江国际信托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这也是中国早期的民营信托公司之一。此时,雪松控股对外投资企业50余家,“雪松系”正式形成。
2020年初有媒体陆续报道,质疑雪松控股打着“供应链金融”的幌子,“以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假借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发行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面向自然人发售,总规模超200亿元,涉及企业高达63家。”除了雪松控股旗下公司,还有大量的假央企、伪国企,而相关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均涉嫌虚假“空转”。
自2021年4月开始,雪松控股旗下的境内外理财产品陆续出现逾期,2021年下半年,雪松理财和信托等各个渠道的投资人多次讨债,雪松集团承诺兑付,但至今均未兑现。雪松控股高管和投资者沟通时承认,雪松方面对外发行的理财产品存量规模大约在200亿元左右,涉及投资者约8000余人。
作为一家以贸易融资起家的民营企业,雪松经营收入迅速增长的一项重要原因就是开展“融资性贸易”。
一、什么叫“融资性贸易”?
以贸易之名,行借贷之实,这就是融资性贸易的本质。具体来说,就是参与各方借助国内外贸易背景,利用货权凭证等单证或其他增信方式,通过预付款、应收账款、库存监管、仓单质押等各种金融工具,达到为交易一方提供资金融通的目的。本次雪松系主要模式就是以所谓的贸易项下“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借助各类通道面向自然人发行理财产品。
融资性贸易,与日常的贸易融资虽然都是融通资金,但两者有质的区别,真实的贸易融资是围绕贸易而开展融资的方式,其本质属于贸易,而融资性贸易由于涉嫌构造贸易背景、在贸易外表下货物空转,从而达到借贷资金、套取利差汇差、夸大经营业绩等目的,通常具备1.金融较大、且以大宗商品为主;2.上下游客户可能由同一实控人掌握等特点。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银行根据企业真实的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提供银行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称为自偿性贸易融资。在现实情况中,因为一些贸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很难从银行通过自偿性的贸易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所以就通过与具有良好银行信用的国企合作,以国企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融资,销售货物后返还一定手续费给相关国企。在这样的贸易过程中,由于上下游客户都由他人控制,存在极大的资金风险、法律风险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风险,而且以资金借贷的实质偏离了贸易本身的需求,对社会实体经济没有真正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开具有融资性质的贸易结算模式(例如假远期信用证)及出于财务优化考虑的正常贸易融资,不能将其与以循环套利为目的的融资性贸易直接等同起来而一概而论。
对于融资性贸易的具体界定标准,国资委给出了以下回答:
二、融资性贸易监管
近年来,由于部分国有企业将融资性贸易获取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期货等高风险领域,使国有企业陷入交易、信用及诉讼等巨大风险,甚至为个别人员权力寻私或输送利益提供了违规渠道。而融资性贸易的资金流隐蔽性高,有时难以发现其中的借贷关系,一旦实际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例如大宗商品剧烈波动引发违约风险),国企则成为风险损失的实际买单者,承受巨大损失。
近年监管对虚假贸易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如国资委多次下发文件,严禁国有企业从事融资性贸易。
2018年7月,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以下情形要追究责任:
“违反规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
今年4月,国资委发布10号文《关于做好2023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紧盯屡禁不止的“牛皮癣”问题: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
对于民营企业,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办理融资性贸易,但央行、外汇局等监管单位在跨境管理法规中多次提出,要支持真实贸易融资需求,防止企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资金。
三、国家打击融资性贸易的主要原因
1.遏制金融风险:融资性贸易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因为参与者可能会利用融资性贸易进行投机、套利等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信贷资源错配,加大金融体系的风险。
2.防范虚假贸易:融资性贸易可能导致虚假贸易数据的出现,由于这类交易涉及资金往来但实际上并没有货物进出,会导致贸易数据失真,对政府决策造成误导。
3.维护货币政策效果:融资性贸易可能导致大量跨境资金流动,使得国内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
4.良性引导资本流动:融资性贸易涉及跨境资金流动,可能会导致国际资本短期内大量流入或流出。这种大规模资本流动可能对汇率和国际收支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国家经济的稳定。
5.保护实体经济:融资性贸易可能导致信贷资源流向虚拟经济领域,挤占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这会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国家整体经济增长。
四、雪松境外理财情况
关于雪松境外理财,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润邦理财的境外私募;二是雪松国际信托的境外理财产品。
(一)雪松对外发行的理财产品统称为“润邦理财”(不包括雪松信托所发产品)。润邦理财,是由雪松控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润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统筹。据称润邦理财的存量产品规模大约在200亿元左右,其中即包含了大约5000万美元的境外私募产品。根据一位投资者提供的材料,2020年7月,雪松理财师为她推荐一款香港思达资本发行的私募产品,随后她通过个人香港账户购买了10万美元的境外理财产品,雪松控股向投资者出具了担保函。润邦财富的一系列产品均在2021年4月开始逾期。
香港思达资本是与雪松控股合作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获得债券通资格,2019年2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获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质,即RQDII。从购买私募的材料文件上看不出该产品与雪松的任何关系,但与雪松出售的境内理财产品一样,雪松控股都向投资者出具了担保函。
在实操上,这种做法的合规性非常可疑。首先,思达做为一家获得资质的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无论投资者是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其以自有合法境内人民币资金投资,完全没有问题。其次,雪松出具的担保函具有了跨境担保的性质。这相当于,雪松控股负责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的最终兜底。
(二)2018年11月,雪松获银保监会批准,收购“明天系”旗下中江信托(全称: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71.35%的股权,于2019年4月完成股权变更,2019年6月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第二种情况就是雪松国际信托直接在境外发行的理财产品。
按照投资人的说法,雪松在海外募集的资金,最终投向了香港供通云。
据雪松控股官网介绍,供通云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是雪松集团在海外的并购中心。它通过股权或资产并购等方式,重点投资境内外油品、化工、煤炭、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的供应链各环节的关键资产。
2022年1月,雪松海外理财的私募基金发行方香港思达资本发出一封《致投资人信》。信中称,思达资本已代表投资者在深圳和香港两地提起对雪松的仲裁。此外,广州中院和南昌中院受理了思达资本提起的财产保全申请,共计冻结了3.94亿元雪松控股持有的雪松信托股权(占总股本13.118%)以及4998万元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根据最新消息,公安机关已依法提取相关涉案数据,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鉴定和司法审计,并对涉案相关资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最终雪松系涉众非吸案情走向如何,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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