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2023年1月1号二手车新政策解读
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含第三辆)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也无法进行交易过户。若想要进行过户交易,则必须在名下满一年以后。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2023年1月1日以后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含第三辆)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而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办理交易过户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算。
对二手车商的影响
个体户、经纪、中介、夫妻档这样的小散户状态在新的政策平台下,个人“背户”的运作模式已经行不通了,需要通过注册二手车经销企业主体并在商务部进行备案,并将收购的二手车依托经销企业进行销售才能够正常开具发票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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