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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问答 编辑:芸韵 日期:2024-12-12 21:44:51 2人浏览

三部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安蓓)积极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6日发布一系列鼓励消费政策,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近日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方案强调,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方案明确,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竞争优势,创新发展智能汽车;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创新,积极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和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深入开展家电和消费电子更新换代。   根据方案,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大力推动二手车流通消费,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完善充换电、停车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家电基层营销网络,加强通信网络建设。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改革;加快建立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废旧产品资源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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