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既具有精神、心理专科优势,又具有综合医疗服务功能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预防、康复、科研和危机干预等工作,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协作医院、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绍兴市心理健康促进基地、绍兴市心理康复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绍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绍兴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绍兴市(自愿)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
医院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功能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核定床位700张,设有16个病区和精神科、心身障碍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童精神科、药物依赖科、司法鉴定科、康复科、内科、外科、妇科、皮肤科、口腔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以及检验科、特检科、放射科、药剂科等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
医院现有职工523人,其中卫技人员450人,占职工总数的86%;具有正副主任医师及相应职称的高级卫技人员80人,中级职称人员175人,硕士17人,市级名医1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
医院拥有西门子CT、富士CR、DR、彩色多谱勒B超、血药浓度检测仪、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光电原装进口五分类血球计数仪、双通道经颅多谱勒、动态脑电图检测仪、生物反馈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美国贝克曼免疫分析仪、经颅磁刺激仪、植物神经功能检测仪、睡眠分析仪等先进仪器。
1956年4月,“绍兴市疯人院”经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批准,在绍兴市区和畅堂秋瑾故居内成立,核定床位100张,绍兴市精神卫生事业由此迈开了前行的步伐。1964年12月,因秋瑾故居对外开放,加上病人急增,医院由市区迁至绍兴县兰亭镇薛家坝,改名绍兴市精神病院,设5个病区,200张床位。1986年6月,医院注销绍兴市精神病院,改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1996年5月,医院又从兰亭整体迁出来,搬至市区马臻路,设8个病区,350张床位,医院条件大为改善,医院发展有了新的平台。随着绍兴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3年12月,医院实施整体易地迁建。2006年8月,一座以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为特色,具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落成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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