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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中期汉中地区招民垦荒政策与移民迁移

问答 编辑:弋默 日期:2024-12-17 12:52:09 2人浏览

清前中期汉中地区招民垦荒政策与移民迁移

【摘 要】明末清初,战乱和灾荒造成陕南地区地旷人稀、经济凋敝的荒凉景象,同时出现大量流民,为了安抚流民、保证赋税、维护封建统治,清政府大力推行招民垦荒政策,通过蠲免赋税、附籍安插等优惠条件吸引大量湖广移民迁入陕南各地,形成“湖广填陕南”的移民浪潮。汉中府作为移民迁入的重要区域,大量移民的迁入为该地区带来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也带来先进的生产和灌溉技术,促进汉中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秦巴山区立体农业的形成。但移民刀耕火种的粗放耕作方式也带来耕地贫瘠化、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繁、生态环境失衡等一系列问题,造成农业危机。 【关键词】清前中期;汉中地区;招民垦荒;移民迁移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回顾 《管子·治国》篇称:“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1)土地垦殖和人口增多自古被称为农业社会发展和国家繁荣昌盛的主要标志。陕南地区的大规模土地开垦和农业发展始于明末清初,经过明末农民战争、清朝统一战争、康熙时期平靖三藩战争以及连年灾荒,陕南地区大量人口死于战乱、瘟疫、天灾或逃亡他乡,出现饿殍载途、人烟稀疏、土地抛荒、山林未辟的荒凉景象,就因为“人户荒凉,原定之额不能符数,土著百姓以纳课为难。”(2)清政府为达到“足额赋而裕国用”的目的,在陕南实行“招徕流民、垦辟荒地、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政策。随着招民垦荒政策的推行,大量湖广移民源源不断进入四川和陕南各地,形成了“湖广填四川”(3)的移民浪潮,陕南移民是“湖广填四川”的自然延伸。从历史发展进程看,陕南地区充满着“移民社会”色彩,一部陕南开发史,很大程度上就是“移民史”的展现(4),特别是清朝中期,陕南成为湖广、闽粤为主体的全国性大移民的焦点(5)。 移民史研究一直是历史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关注的重点领域,有关研究成果也很丰硕。20世纪30年代,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的毕业论文《中国移民史要》是我国最早的关于人口迁移的研究。90年代葛剑雄、曹树基、吴松弟合作出版的《简明中国移民史》和《中国移民史》是我国第一部涵盖整个历史时期中国境内人口迁移的通史著作,在中国移民史研究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此后,相关的区域性、断代性的移民史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研究焦点主要集中于移民类型、移民动因、移民数量、移民地域分布等,如葛剑雄对西汉关中地区人口迁移问题的探讨,吴松弟对南宋时期北方移民与社会变迁的研究,张国雄、张建民对明清时期两湖移民的研究,安介生对山西移民史的研究,范立君对近代东北关内移民与社会变迁关系的研究,林国平、邱季端对福建移民与社会的研究,陆韧对明代云南地区汉族移民的研究,薛平拴关于陕西历代人口迁移与地理区域分布的研究,陈世松关于“湖广填四川”的历史解读,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将人口迁移与社会经济文化变迁结合起来进行深入探讨,极大拓展了移民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其中专门针对陕南移民的研究成果还比较少,陈良学的《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和《明清川陕大移民》是目前有关明清时期陕南移民研究最丰富的著作。吴宾、党晓虹、赵常兴、谭作刚、王敏等多位学者分别从区域社会史、生态环境史等不同角度探析了明清时期或清代时期移民对陕南地区农业垦殖、经济开发以及环境变迁的影响及移民成因,注重地方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变迁。也有从族群关系脉络中探讨移民与土著居民的关系及移民在土著化过程中的变迁,主要关注移民迁入带来的各方面改变及对迁入地日常生活、语言文化、风俗习惯、政治制度、社会形态等的影响,如赵世瑜对“洪洞大槐树移民”背后的历史故事的讨论和梁勇对“麻城孝感乡”移民传说的解读,从“小故事”表达地域社会中不同族群对文化符号的建构和选择过程。 本文主要选取陕南的汉中市作为研究区域,分阶段详细探讨了清前中期的招民垦荒政策的变迁对人口迁移的促进作用,从具体的地方视角分析移民迁入对汉中地区乃至秦巴山区农业社会的开发,不仅可以了解地方社会变迁的复杂性,也可以进一步观察国家政策、移民、地方社会三者的互动关系,拓展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的深度。 清代陕南地区主要分属于三个行政区,即商州直隶州(治今商洛市)、兴安府(治今安康市)和汉中府(治今汉中市)(6),汉中府领二厅一州八县,分别为留坝厅、定远厅、宁羌州、南郑县、褒城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凤县、沔县、略阳县。汉中北屏秦岭,南亘巴山,是汉江流域的富庶盆地,素有“西北小江南”之誉。汉中界秦楚蜀之交,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前控六路之师,后据两川之粟,左通荆襄之财,右出秦陇之马”(7),是沟通中原与西北、西南的重要通道。明末清初,战乱、灾荒给汉中社会带来巨大破坏,清政府通过为移民提供大量优惠条件,招募外地移民进入汉中地区垦荒,移民规模之大,分布之广泛,都前所未有。“湖广填陕南”移民运动呈现出由东向西、由南向北迁移、由河谷低海拔地区逐渐向高寒山地聚集的迁移特点,实现了由政府强制性移民到支持鼓励性政策移民的转变,由被动政治性移民向自愿经济性移民的转变,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经济型移民成为移民主体,这为当地增加了劳动力,带来比较先进的技术,不仅汉中盆地农业更为发达,秦巴山区也获得最大规模的开发。可见,汉中山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史,也是一部移民垦荒史。 二、清前中期招民垦荒政策与移民迁入 据《西乡县志》记载,清代初年汉中地区人口稀少,多数土地荒芜,致使“虎迹狼蹄多于人迹,千里幅员,大半黄茅白苇”。康熙初年,汉中府有人口108656人,比嘉靖时减少了一半多。各县人烟稀少,土地荒废,经济凋敝,其深层意义是“无地则无民,无民则无赋,惟正供有亏,根本之伤。”(8)为了增加赋税收入和维护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招民垦荒有着迫切性和重要性。 (一)顺治时期的招民垦荒政策 顺治六年(1649)清政府颁布了一道《垦荒令》,主要内容有:(1)招徕流民入籍:“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入保甲,俾之安心乐业。”(9)明末清初的战乱、灾荒、徭役导致流民失所,生计无着,流民的增加对新统治王朝造成威胁,“流民安则转盗为民,流民散则转民为盗,”(10)所以招民垦荒是弭盗安民、裕国足饷、维护政权稳定的重要措施。(2)对垦地所有权的承认:“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地,永准为业。”无主荒田属于国有土地,既然是国有,便可招民佃种,收取田租,租重于赋,有助于国家财政收入,也增加了农民对土地开垦的积极性。(3)开征的年限:“俟耕至六年之后,有司官亲察成熟亩数,抚、按(巡抚、巡按)勘实,奏请奉旨,方议征收钱粮。”(11)新垦田起征年限的长短,对农民从事垦荒的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因为无主荒地久已鞠为茂草,移民“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崖屋或密林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做饭。遇有乡贯,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椽,上覆茂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故统谓之棚民。”(12)可见垦荒开始,流民须披荆斩棘、翻土盘根,而且大都缺乏耕牛、农具、口粮,困难重重,开始一两年收获有限,若急须交纳田赋,无法保证土地再生产。(4)严禁科派差徭:“其六年以前,不许开征,不许分毫佥派差徭。如纵容衙官衙役、乡约甲长借端科害,州县印官无所辞罪。务使逃民复业,田地开辟见多。”(13)(5)道府、州县官复垦的考成:“各州县以招民设法劝耕之多寡为优劣,道府以善处责成催督之勤惰为殿最,每岁终抚,按分别具奏,载入考成。”顺治十四年《垦荒劝惩则例》规定:“垦荒有功者奖……州县地方官要查报民数,视其损益而殿最之。”(14)以劝垦数量和人口增减作为对州县官的年终考成指标,对官吏的劝垦督垦起着监督和鼓励作用。顺治十年(1653),清政府推出“官给牛种,听民开垦,酌量补还价值”的优惠政策,如西乡知县当年就公告:“如有无田耕种者前来踏看上等肥田,本县给以牛种,准其安插,承顶钱粮,永远管业。”二年之内,“楚粤等处扶老携幼而来者,不下数千。”(15)顺治十四年,清政府发布了《垦荒劝惩则例》: 督垦荒地,督抚按一年内垦至二千顷以上者纪录,六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道府垦至一千顷以上者纪录,二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县垦至一百顷以上者纪录,三百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卫所官员垦至五十顷以上者纪录,一百顷以上者加升一级。……若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俱分别治罪。(16) 《劝惩则例》将三个层级官员考成联在一起,因此上级官员会促使县级更加努力于招民垦荒。但由于清初陕南战乱灾荒,加上地方官在报垦和起征上或漏报私征,或后报先征,或不按规定期限提早私征,或捏报垦额以博取考成奖励,或以熟报荒骗请赋税减免(17),导致垦政难行,招垦之举成效甚微。 (二)康雍时期的招民垦荒政策 康熙即位后,认真分析自顺治以来《垦荒令》“行之二十余年而无效”的主要原因:“一则科差太急,而富民以有田为累;一则招徕无资,而贫民以受田为苦;一则考成太宽,而有司不以垦田为职。”(18)康熙元年(1662)户部重新修订招民垦荒政策,主要体现在:(1)重订开垦考成办法并限期垦荒,“如各州县、卫所一年内不行开垦者,该督抚确查倘有荒地不行开垦者,指名提参,即将道府、州县、卫所官俱罚俸半年。……如垦地后复荒者,将督抚、道府、州县、卫所官开垦时纪录、加级削去,督抚罚俸一年,道府降一级、住俸,勒限一年督令开垦。……如限年内不能垦完者,督抚降一级,再罚俸一年,道府降二级调用,州县、卫所官降三级调用。……虚谎报者将原报督抚降二级,罚俸一年,道府降四级调用,州县卫所官革职。”康熙元年的规定对开垦不力或虚报垦额给予了详尽规定。康熙十五年户部题准:“招垦荒田,不照例起科,先期勒征,或过期不征,或私减地亩定额钱粮者,分别议处。”(19)(2)承认流民对所垦荒地的所有权,对新垦地起科年限的重新规定,“令无业穷民开垦,即与永远为业”,对新开垦土地给予赋税方面的优惠,减免差徭,政府根据农民自报土地数量征税,康熙十年,清廷确定新垦地四年起科,十一年又改为新垦土地六年起科,十二年改为十年起科,禁止豪强霸占,完全肯定开垦者的土地所有权(20);(3)对战乱地区的蠲免租赋政策,康熙二十二年,“免征暂荒田地,俟百姓归耕之年起科。”特别是康熙五十一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4)对绅衿地主垦荒的鼓励,康熙十年户部奏准:“准贡、监、生员、民人垦地二十顷以上,文义通顺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由于绅衿地主有一定经济实力,以优厚的政策鼓励绅衿地主开垦土地,无疑会加速垦地进度;(5)准许流民入籍,编入保甲,清政府制定了“人口于寄居之地置有坟庐逾二十年者,准其入籍出仕”的户籍制度,这些政策刺激外来人口的迁入,促进了汉中地区招徕移垦的进行。 康熙年间,汉中一带渐有川、楚、豫、皖等省贫民来垦种谋生,外来流民日益增多。据《秦疆治略》记载,汉中附近地区流民情况如下:南郑县“多系四川、湖广、江西等处外来客民佃地开荒”;西乡县“西南巴山老林……流民迁徙其中”;凤县“土著甚稀,多系川、湖无业游民佃地开垦”;留坝厅“土著民人甚少,大半川楚安徽客民”;略阳县“东北栈坝、黑河,多川、湖客民,五方杂处”。关于该地区客民垦山情况,“(巴山)老林之中,其地辽阔,其所产:铁矿、竹箭、木耳、石菌;其所宜:包谷、荞、豆、燕麦。而山川险阻,地土硗瘠,故徭、粮极微。客民给地主钱数千,即可租种数沟数岭;江、广、黔、楚、川、陕之无业者侨寓其中数以百万计,依亲傍友,垦荒种地,架数椽栖身,岁薄不收则徙去,斯谓之棚民。其种地之外,多资木厢、盐井、铁厂、纸厂、煤厂佣工为生。”(21)从这段奏文可以看出,山区开发的有利条件在于山区赋税和租金较轻,这些移民绝大多数是采取“不按亩而定”的租地形式,数千钱可租得数沟数岭之地,而且佃户有权“长远耕种”,“添棚顶卸”,互相转佃,地主皆不得干预或换佃,这种低租和永佃权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汉中山区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为铁业、木材、造纸等手工业兴起提供了条件。 雍正元年(1723)又对垦荒政策进一步推行:(1)将垦政与民食结合,推行“摊丁入亩”之策,人口增加靠开垦补救民食,“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殷繁,土地所出,尽可赡给,偶遇荒歉,民食维艰,将来户口日滋,何以为业!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22)(2)对新垦水旱田不同起科年限的规定,“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著为定例。”雍正五年又发布限年首报隐地令,七年发布限年垦复令。根据雍正十三年《陕西通志》24卷记载,截止雍正末,汉中府田地原额为13146.12顷,豁减6256.02顷,剩余6890.10顷,垦额561.06顷,至雍正末年实额为7451.16顷,占原额的56.7%。 (三)乾嘉时期的招民垦荒与移民迁入 通过康雍时期的招民垦荒政策,大量人口流入汉中地区,人口增加导致可垦地日益减少,土地开垦已到边缘。乾隆时期继续通过土地开垦减轻人口增多带来的压力,出台一系列垦荒政策:(1)允许对零星土地的自由垦种和大片荒地的免税开垦。乾隆五年(1740),“各省生齿日繁,地不加广,穷民资生无策。……向闻山多田少之区,其山头地角闲土尚多,或宜禾稼,或宜杂植,……嗣后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悉听本地民夷垦种,免其升科。”(2)通过折亩计税办法降低劣等土地开垦的税率。乾隆七年,“陕西省淹浸不常之地,非系涧侧,即属河滨,水性之坍涨靡常,地亩之出没无定……一经冲刷,多被泥淤,岁收实止一二,应请以五亩折正一亩。再如土力硗薄之地,一经播种,若不听其休息,虽多费工力,亦属无收,应请以四亩折正一亩。至于极边寒冷之地,山多土少,风气严寒,虽有人力之劳、籽粒之费,缘土性寒冷,生发较迟,收成最薄,应请以三亩折正一亩……”这一规定对所垦荒地的产权、税额、移民土地的分配都给予极大优惠,更加促进了外来人口的迁入,于是“附近省民利其地方赋轻,襁负而至,佃山结屋,垦土开荒。”(23)乾隆以后,外省移民大量迁入汉中,促使该地区人口剧增,盆地河谷等平地地面开垦达到饱和的状态,人们只能转向大巴山区开垦土地,这时候出现大量棚民,结棚而居,开山垦荒。嘉庆年间农业政策又进一步调整,一是扩大开荒垦殖区域,二是允许多种经营种植业,三是调整农村土地租佃关系,承认农民的“永佃权”(24),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使农民获得长期经营和使用土地的权利。“嘉庆年间巴山增设定远一厅,流民垦荒开山附籍者增至十余万户。” 乾嘉时期招民垦荒的优惠政策确实促进了汉中地区移民迁入。该地赋税较低,地租轻微,“国初定赋,原额不符,募人领地承赋,其承纳之课,不过几钱几分,领地辄广数里,”(25)对于农业开发程度较高、经济发达地区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这里无疑具有强大吸引力(26),以致成为“流民渊薮”,形成移民高潮。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二十一记载了汉中府各县移民情况: “若新民,则数十年内侨寓成家。南、褒、城、洋、沔平坝之中,老民尚多,南北两山及西、凤、宁、略、定之属,则老民十之二三,余均新民矣。新民两湖最多,川民亦多,次湖籍,则安徽、两广,次则河南、贵州间亦有之。” 可以看出,乾隆以后汉中广大山区包括西乡、凤县、略阳等县属地落居的各省移民占当地人口的70%以上。关于移民具体数量的记载: “安徽、两湖、四川无业贫民转徙垦荒,依亲傍友,日聚日多,巉岩邃谷皆为居民。略阳所管辽涧河林内外至一万数千户,凤三四千,沔五六千,留坝二千余,两当、徽县两邑亦盈千。” 《秦疆治略》记载,这里“向来树木丛杂,人烟稀少,近则各省穷民渐来开山,加至十倍之多”。汉中地区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到道光时期的50余年,各省移民不断涌入,定远厅“近来烟户渐多,川人过半,楚人次之,土著甚少。”(27)留坝厅“土著民人甚少,大半川、楚、安徽客民,均係当佃山地,开垦为生。”(28)南郑县“在汉江以北者,称为坝,人民土著居多。自汉江以南,亦係平原,称为南坝,多係四川、湖广、江西等处外来客民,佃地开荒。”西乡县“西南巴山老林,高出重霄,流民迁徙其中,诛茅架屋,垦荒播种,开辟大半。……境内客民居多,土著者不过十之一二。”凤县“新民甚多,土著稀少,多係川、湖无业游民,佃地开垦,杂聚五方。”“虽蚕丛峻岭,老林邃谷,无土不垦,无门不辟。”(29)《汉中府志》记载:“老林未辟之先,狐狸所居,豺狼所噬,虎祸尤多,土著人少。……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江汉郧阳,东南则取道重庆、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断。”(30)据《秦疆治略》记载:道光三年汉中府人口为1574700人,成为明清时期该地区人口最高纪录。嘉庆以后,移民迁入陕南,更多是迁入秦岭和大巴山区,汉中知府严如熤记载,“川陕边徼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五分,广东、安徽、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可见迁入汉中的湖广移民占50%,因此,有人把陕南移民看作“湖广填四川”运动的延续。 (四)汉中移民的特点 通过上面论述,可以总结出来汉中地区移民变化具有以下特点:(1)汉中移民的大量迁入是清政府实行招民垦荒政策的结果,移民是皇帝的旨意、朝廷的号召和决策,从顺治到康熙、雍正、乾隆、嘉庆,诸皇帝均坚持移民垦殖开荒。在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中央政府主持移民,也是战乱之后常有的与民休养政策,主要在于巩固政权、治理社会,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如此招民绝无仅有。(2)汉中移民是大规模、长时期的自愿移民,移民迁入方式多种多样,有军事移民、垦荒插占为业的自发性移民、官府(奉旨)招募的移民、官宦的移民(招垦移民有功得以迁升而留居于此的官员)、入陕经商的移民、入山开矿的移民等,中央政府的垦荒优惠政策促使大规模移民运动久不止息,与历史上那些因逃荒、流放、宦游、戍边等客居人士不同,卷入移民的主体大多是平民百姓。随着汉中地区的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客民之中阶级分化出现,有的变成大地主,还有富裕客民入山,利用高利贷兼并土地,贫穷者沦为佃户。(3)移民省籍“半楚”的分布格局和多民族的移民成分。移民迁出地区主要是湖广省,这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明清两代该地区外籍官员以湖广籍居多,政府以湖广移民为主进行招募,荆楚之地也是连接东部与西南的重要中转之地,蜀楚文化相近是“半楚”的历史根源,汉中地区和四川文化相似,故湖广籍移民居多,另外还涉及晋、甘、闽、粤、豫、赣、江浙、云贵等十多个省份移民。移民主体主要是汉族,但也有少数民族移民,回族、苗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羌族等在该地区的也不少。(4)汉中移民迁徙的主流是从盆地河谷平地流向高寒山区,从人口稠密区流向人口稀疏区。绝大多数移民成为后代汉中人的始祖,移民迁入,占垦入籍,各有生计,子孙繁衍,他们为自己的家族,为清朝时期陕南社会的重建、复兴和发展做出贡献。如此广袤地域、数百万移民在新落户地形成稳固的省籍人口,远远高于土著居民人口,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三、移民垦殖与汉中地区农业的发展 劳动力的增加是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地移民的迁入,虽然不能迅速改变汉中地区刀耕火种的粗放耕作方式,但带来了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移民对这一带山区的垦殖以及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玉米和洋芋的引入,耕地面积扩大 清中期汉中地区农耕面积的扩大是数以百万计移民迁入从事农业垦殖的直接结果,特别是乾隆初年,大规模流民进行垦殖活动。乾隆以前,汉中地区最基本的经济活动是单一的粮食种植,以麦和粟谷杂粮为主要栽培作物。如西乡县“惟老林之旁,地气高寒,只宜燕麦、苦荞,即包谷亦不能种,民食颇为艰窘。”流民大规模移入后,普遍种植玉米、洋芋。这些因灾荒、土地兼并、战乱、苛征暴敛等失去土地的流民,来到新的地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如费孝通《乡土中国》中所说,负起锄头另辟新地,“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 移民在山区开荒,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据《秦疆治略》记载,各县荒山,几乎被“开垦无遗”,如南郑县“因川民移居日众,昔之深山大林概成熟地”。流民的汇聚加剧了山区农业经济发展,流民入山后或结聚屯耕,或单独营生,或依附土著充当佃户,他们辛勤劳作,开辟荒地,使山区垦殖面积倍增。 汉中“东南西三面,均有平壤水田,足称膏沃”,“汉江贯其中……周围七八百里,一望平芜,地美民殷,风物绝似江南”,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在农业作物种植选择上,客民根据汉中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大面积种植玉米。光绪《定远厅志》记载:“定远居万山中,统计水田十之一,山地十之九,稻谷能久贮而产无多,包谷较多而不能耐久。至于高山全赖洋芋为生活,此外绝无殊产。山内以粟谷为重,粟利不及包谷。近年遍山满谷,皆包谷矣。包谷高丈许,一株常二三包,山民言大米不及包谷耐饥,蒸饭、作馍、酿酒、饲猪,均取于此,与大麦之用相当,故夏收视麦,秋收视包谷,以其厚薄定岁丰歉。”(31)凤县“山地阔广,垦辟良便……男女种作,终岁勤动,平壤稻麦可资邻境,以人少而所食者又系杂粮。山地多包谷荞芋之属,更番易种,不能岁收也。”(32)南郑县“北坝旱地种粟谷、黄豆、芝麻、烟姜等物,以为换买盐布,完粮佣工之用。南坝山地,高阜低坡,皆种包谷,为酿酒饲猪之用。”略阳县“西北多麦粟,东南尽包谷。……黑河两岸稍平衍之处,虽作堰开田,种植稻谷,而总以包谷为主。”(33) 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地玉米种植的普遍性,另外洋芋、红薯也在此时引入,农民大力种植。与玉米相比,洋芋更适应于寒冷地区的种植,因此,流民携此在高寒山区广为种植。但随着移民的迁入,最初种于高山的马铃薯,也逐渐向平地扩展,在定远厅,“道光前惟种高山,近则高下俱种;春种则五六月可食,山民有因之致富者。”(34) 由于移民在汉中地区扩大耕地面积与种植多种农作物,该地区粮食生产大大增加,如城固县“康熙以来……农民饱暖,商裕财货,县境世家望族、闾里之民户口滋繁,称极盛焉”(35)。据雍正《陕西通志》摘录出汉中各县所交纳田赋的数字,可以反映出各州县产粮的大致情况,从表中可知雍正时期纳粮多的是洋县、城固县,反映出该地区产粮较多,农业较发达。 (二)水利灌溉工程的兴修 乾嘉时期迁入汉中的移民,绝大多数来自南方各省水稻产区,喜食大米,因而将水稻生产技术带入汉中地区。水稻的盛产需要大量的水,因此地方政府十分注重兴修水利工程,筑堰开渠,扩大灌溉面积。汉江支流,无不有灌溉之利,如沔县之养家河,褒城、南郑之廉水、褒水、汵水,城固、洋县之湑水,西乡之牧马河、洋河、小峡河、法西河等。据《秦疆治略》记载,汉中各县灌溉面积如下:城固县十二万亩,南郑县十三万亩,西乡县六万余亩,沔县二万余亩,洋县六千余亩,褒城县千余亩。南郑县“北坝有山河大堰一道,又有第三堰一道,灌田八万余亩。南坝有堰十道,灌田五万余亩。”城固县“地东西狭,南北长,由庆山至县城为适中膏腴之地。有堰八处,灌田八万余亩。西南二郎坝与四川接壤,有堰一道,灌田四万余亩。”洋县“县境皆係水山,有溢水、二郎等十二堰,灌田六千余亩。”西乡县“渠堰共四十三道,灌田六万余亩。”沔县“境内东南两乡皆係平原,有水渠十二道,各筑堤堰,灌田二万余亩。” 随着移民的大量迁入,先进的水稻耕作技术和水利灌溉经验被引入,在山坡上开梯田,修筑堤塘蓄水以备灌溉。“湖北武(昌)黄(州),安徽潜(山)六(安)流徙之人著籍其间,用南方渠堰之法,以收水利,稻田数万。”(36)“楚粤侨居之人善于开田,就山场斜势挖开一二丈、三四丈,将挖出之土填补低处作畦,层垒而上,绿塍横于山腰,望之若带,由下而上竟至数十层,名曰梯田。山顶不能作池,则就各层田形稍大者深耕和泥,不致漏水,作高塍二三尺,蓄冬水以备春耕之用,如平地池塘然。”(37)这些移民的迁入促进了当地水利灌溉的发展,出现大量水田。资料称,乾隆时,略阳县“原无水利,如娘娘坝、金池院、庙坝、接官厅等处,现有水田者,近因川、楚人民徙居,来此开垦,引山沟水以资灌溉,每处或数十亩、十数亩不等。”(38)留坝厅“本无水利,近年以来,川楚徙居之民,就溪河两岸地稍平衍者,筑堤障水,开作水田,又磊石溪河,中导小渠,以资灌溉。……各渠大者灌百余亩,小者灌数十亩十数亩不等,町畦相连,土人因地呼名。”(39)这里所谓的渠道,实际就是塘圳,以天然山塘或在山间拦坝蓄水,是山区最常见也最适用的水利工程。秦巴平坝区或山区沿江沿溪处大大小小的稻田,就是这样逐步开辟出来的(40)。 秦巴地区的稻田主要分布在山间平坝之内,这里水源充足,地势平缓,如定远厅“山大林深,然过一高山,即有一田坪”,“其地形大概类川中,每翻越一二大梁,辄有平坝,如平落、盐场、九阵三坝,渔渡坝、固乡营、黎坝、上中楮河等处,均产稻谷。水旺渠高,资灌溉之利,故不忧旱。”(41)南郑县“引冷水河水开渠作堰,以资灌溉,改旱地作水田。”位于汉中盆地中心的褒城县,地势更为平坦,稻田面积更大,有名为碧玉泉的水利设施,可灌田几十顷(42)。乾隆以后,汉中出现了“深山邃谷,到处有人,寸地皆耕,尺水可灌”的情况。水利专家对清代以来汉中地区的灌溉工程作了高度评价,“吾国人民,无工师指导而垦殖田畴,修筑河道,……余由(西乡县)茶镇逾山岭而至(洋县)新铺镇,穿锅板沟、蚬子沟、及云沟,沟底皆制坪为稻田,而沿一面山脚,凿为水渠,渠堤则为行人道。山水不致冲稻田,而灌溉之利,源源不绝。”(43)另外,早在康熙年间汉中地区还有人工灌溉之法,如洋县的筒车、戽水轮车利用,此种工具可以把低处的河水提高到三四丈,适用于较高水田的灌溉。可见,移民的大量迁入推动了当地水利灌溉工程的发展,又促进了水稻种植面积的扩大和汉中地区农业的开发。 (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 除粮食作物外,汉中地区经济作物也得到较快发展。清代以来,大量移民迁入山区后开辟茶园,培育菌种,栽培生漆、茶叶、油桐等经济林木以及商品性药材,还利用秦巴山区丰富的矿藏、森林和其他野生植物资源,发展多种类型的经济活动。汉中是著名的茶乡,最早见记载于唐朝,一直以来汉中茶叶都为政府专利,为了防止走私,明政府还设巡茶御史驻汉中,专责巡查。自明清以来,大量移民迁入汉中地区,栽植茶株,产茶量大增,还有大量茶园出现,茶叶成为汉中最重要的经济林,至清代茶叶成为西北边境茶马贸易的重要商品。汉中茶叶以西乡最多,“山内产茶,即在包谷地内,地坎地边,到处皆有,”(44)该地区茶叶滋味醇厚,畅销于本省与陇南地区。汉中府也成为陕南商业重镇,“汉中郡城,商贾云集”。 清中期以后,汉中地区还大量种植烟草,其中以城固、南郑等县出产为多,“汉川民有田地数十亩之家,必植烟草。……烟草亩摘三四百斤,卖者蚨十千以外。”(45)其中“城固湑水以北,沃土腴田,尽植烟苗,盛夏晴霁,弥望野绿,皆此物也。当其收时连之充栋,大商贾一年之计,夏丝秋烟。”(46)该县“每年产六七十万斤”,行销于本境、本省及部分邻省。汉中盆地所产烟叶独具特色,故清中期有“汉中烟”之名,享誉长江中游地区。 汉中地区河谷平原在清代还种植棉花,据嘉庆《重修一统志》中《汉中府一》记载:“南郑、沔、略阳县皆产棉花。”“所产棉花,除自织土布外,尚可输出川、鄂五六百担”,可见当时种植棉花已初具规模,南郑县尤其盛产棉花。 清朝前期,城固、洋县、南郑、褒城和西乡还有蚕桑生产,该地区位于汉江流域,土质气候适合蚕桑,成为一些县农户的主要收入。以城固县为例,蚕丝为本县农民的主要副业,每年生产各种生丝将近三万斤,每斤价以五元计算,即可获利十五万元。乾隆年间,宁羌取槲叶养山蚕,织布蚕绸,从此宁羌所产柞蚕与山东潍县及河南鲁山县所产柞蚕齐名(47)。 另外,汉中地区经济作物特多,如蓝靛、麻、木耳、香菇、姜黄、中药材、生漆、桐油等。这些中药材多自然生长于山谷中,清代中期以来也有人工栽培的,在秦岭、大巴山区,黄连、厚朴等药材,就是经营者租地种植的,另外还有当归、党参、何首乌、杜仲、大黄、全皮、柴胡、黄柏、元胡、甘草、紫苏等名贵中药。清代中期,移民大量迁入,采药的人越来越多,促使该地区药材业的兴盛,继而又有人工种植,多年大量外销,主要沿着汉江销往汉口等地。 (四)耕作制度的改进和优良品种的引入 清代中期,随着移民的迁入,汉水谷地从“疏通水利”入手,使“向之一岁一稔者,今竟一岁而再稔”(48)。移民的迁入使汉中地区稻麦一年二熟制逐渐形成。乾隆以后入迁汉中的流民大都来自南方稻麦一年二熟地区,他们的迁入,促使稻麦二熟制度在汉中地区获得推广和施行。根据《三省边防备览》等文献记载,稻麦二熟制度在嘉庆时就已经成为流行于汉中河谷平原地区的主要耕作制度之一。除此之外,汉中的河谷平原和低山丘陵区的粮食生产中,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种植制度,如玉米与小麦一年二熟复种制,“夏收视麦,秋成视包谷。”(49)又如旱地麦与粟类、豆类或高粱等作物轮作复种。“旱地以麦为正庄稼,麦收后种豆、种粟、种高粱、糁子。”此外还有小麦与烤烟等经济作物轮作复种(50)。清中期以后汉中地区耕作制度的改变,提高了复种指数,有助于提高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 随着汉中地区荒地的垦殖和耕作制度的改进,农作物优良品种也不断引入,据康熙《西乡县志》等多种地方志记载,清前期汉中地区有水稻品种29个,清中期有49个,玉米品种也不断增加,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流民根据玉米在不同条件下的适应性和独特性,培育了多个新品种,这些都得益于乾嘉时期大量移民的迁入。 四、结语:讨论与反思 人口迁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与中国历史几乎是同步的,中国历史上人口迁移规模之大和分布之广泛,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均产生了深远影响。不论这种人口迁移是自愿迁移还是强制性被迫迁移,是个别的自发迁移还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成批迁移,都对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创造新的生活来源和社会财富、解决人口与资源分布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明清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人口迁移相当频繁的时代,特别是清朝前中期,由于战乱、灾荒,造成陕南地区人烟稀少,田地荒芜,“查户口百不存十,稽荒田盈千盈万”,与此同时,大批外来流民或因躲避重赋,或因灾荒逃生,或因人多地少、人口压力大,或因土地兼并、吏治腐败而无地可种,自发或有组织流入地广人稀而又自然资源丰富的陕南地区。此外,清政府也采取有组织的移民垦荒屯田政策,如蠲免赋役、吸引还乡和附籍安插等对策,吸引流民在汉中地区垦殖。招民垦荒历来成为封建统治者所采纳的重要经济政策,组织流民耕垦既可提高他们的生活自救能力,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又使国家以新的方式获得赋役纳税人口,维护封建统治的稳定。在历史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统治者往往把招民垦荒作为考察官吏政绩和黜陟的重要依据。人口的大量迁入为该地区带来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民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汉中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秦巴山区从河谷平原向高寒山区的立体农业的形成。 当然,汉中地区移民运动也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汉中地区短期内蜂拥而至的大批流民,超过当地耕地面积和生产能力的承载量,滥伐滥垦、广种薄收、刀耕火耨、粗放经营的撂荒耕作方式,造成植被毁坏,耕地贫瘠程度加深,水土流失严重与泥石流频发,形成更多水患灾害,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许多山地逐渐变成石质荒山。如西乡县“康熙初北山尚多老林,土石护根,不随山水而下,故沟渠不受其害。乾隆以后,山尽开垦,水故为患。”(51)汉中府“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又须巡地垦种,原地停空,渐生草树,枯落成泥。或砍伐烧灰,方可复种。老林不可持为恒业,转徙谋生,则山民之不能不流,地势实使之然也。”(52)正如严如熤在《棚民叹》中所描写的“年深叶成土,一年肥如肪,三载五载后,硗确铦刀芒”。自此,清政府一向所强调的“开垦有益”,开始走向反面。尽管清政府后面对辟山开地多次发布禁令,但无法控制,甚至愈禁愈烈。可见,大量移民的迁入和垦荒的推进,也成为山洪、水灾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隐患,造成农业危机。因此,开拓者只有掌握了自然生态平衡规律,才能成为最有力的自然改造者和保护者,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1]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2]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六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3]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 [4]江立华,孙洪涛.中国流民史·古代卷[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 [5]陕西省农牧厅.陕西农业自然环境变迁史[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 [6]田培栋.明清时代陕西社会经济史[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7]田培栋.陕西通史·经济卷[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8]陈世松.移民文化与当代社会纪念湖广填四川340周年论文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9]萧正洪.清代陕南种植业的盛衰及其原因[J].中国农史,1989,(1). [10]衣保中,朱正西.宋代广西地区移民与农业发展研究[J].中国农史,2016,(3). [11]赵常兴,张小明,秦敏.清代陕南移民及其对当地经济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12]陈良学,邹荣础.清代前期客民移垦与陕南的开发[J].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1). [13]谭作刚.清代陕南地区的移民、农业垦殖与自然环境的恶化[J].中国农史,1986,(4). [14]张海瀛.论清代前期的奖励垦荒与蠲免田赋[J].晋阳学刊,1980,(1). 注释: (1)李山译注:《管子》,中华书局,2009年。 (2)[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11《军制》。 (3)在中国移民史上,“湖广填四川”是相当重要的一次移民活动,这与陕南移民紧密相连,历史上陕南曾归属过四川管辖,而且陕南在地理上和四川有着密切的联系。“湖广填四川”也不止四川,还包括陕南。 (4)何得桂:《山区避灾移民搬迁政策执行研究——陕南的表述》,人民出版社,2016年。 (5)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三秦出版社,1998年。 (6)田培栋:《明清时代陕西社会经济史》,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7)孙启祥:《文化汉中》,三秦出版社,2014年。 (8)卫周胤:《请陈治平三大要疏》,见《皇清奏议》卷2。 (9)《清世祖实录》卷43,顺治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10)徐旭龄:《安流民以弭盗疏》,见《皇朝经世文编》卷34。 (11)《清世祖实录》卷43,顺治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12)[清]严如熤:《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下》卷21《风俗》附志《山内风土》,三秦出版社,2012年。 (13)《清世祖实录》卷43,顺治六年三月至四月。 (14)《清圣祖实录》卷109,康熙二十二年五月至六月。 (15)康熙《西乡县志》卷9《里编》。 (16)《清世祖实录》卷109,顺治十四年四月至五月。 (17)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 (18)《清圣祖实录》卷25,康熙七年三月至四月。 (19)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66《户部·田赋·开垦二》。 (20)范玉春:《移民与中国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21)[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17《艺文下》。 (22)《世宗实录》卷6,雍正元年四月。 (23)[清]朱寿朋:《东华续录》卷230,乾隆五十至乾隆一百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24)吴宾、党晓虹:《明清时期陕南地区移民及农业开发成因的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5年第10期。 (25)[清]严如熤:《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下》卷21《风俗》附志《山内风土》,三秦出版社,2012年。 (26)薛平拴:《明清时期陕西境内的人口迁移》,《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1年第1期。 (27)[清]卢坤:《秦疆治略》,道光年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 (28)[清]卢坤:《秦疆治略》,道光年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 (29)[清]魏源:《古微堂外集》卷6,《湖广水利论》。 (30)[清]严如熤:《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下》卷21《风俗》附志《山内风土》,三秦出版社,2012年。 (31)光绪《定远厅志》卷5《风俗》。 (32)光绪《凤县志》卷8《风俗》。 (33)[清]卢坤:《秦疆治略》,道光年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 (34)光绪《定远厅志》卷5《风俗》。 (35)光绪《城固乡土志》。 (36)[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9《民食》。 (37)[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9《民食》。 (38)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20《水利》。 (39)[清]严如熤:《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下》卷20《水利》,三秦出版社,2012年。 (40)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六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41)[清]严如熤:《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下》卷20《水利》,三秦出版社,2012年。 (42)道光《褒城县志》卷2《地理》。 (43)陕西实业考察团编辑者:《陕西实业考察》,汉文正楷印书局,1933年。 (44)[清]卢坤:《秦疆治略》,道光年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 (45)[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9《民食》。 (46)[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18《艺文续·岳震川<安康食货志论>》。 (47)田培栋:《陕西通史·经济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48)嘉庆《续修汉南郡志》卷27《艺文》。 (49)[清]严如熤:《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华书局,1985年。 (50)[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9《民食》。 (51)[清]张廷槐:道光《西乡县志》卷18《水利》。 (52)[清]严如熤主修,郭鹏校勘:《(嘉庆)汉中府志校勘》,三秦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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