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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修水县健康扶贫工程政策解读最新版,快来收藏学习

经验 编辑:宝群 日期:2024-12-17 18:00:28 2人浏览

新变化!修水县健康扶贫工程政策解读最新版,快来收藏学习

2 强化“四道保障”的医疗费用报销保障体系: 为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治疗的自负费用,实现看得起病的目标,我县对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建立了“四道保障”和财政兜底的报销体系。 四大基本保障线: 第一道:基本医疗保险。并免收贫困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由大病保险进行支付; 第二道:大病保险。将大病保险两个起付线各降低50%,即:进入大病报销起付线和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分别由10万元和1.1万元降至5万元和0.55万元。 第三道:医疗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统筹支付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自负部分按90%报销;符合政策要求的目录外医疗费用按75%报销。 第四道:民政大病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再按照50%救助,起付线2万元,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财政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发生的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和民政大病救助报销后,如个人自负费用超过10%的,则对超过部分实行财政兜底报销,实现个人自负费用控制在10%以内。目前,四大基本保障线和财政兜底保障已通过医保系统的“一站式”结算系统进行实时补偿。(目录外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5%)。 3 提高33种门诊特殊慢病的基本医疗保障。为门诊慢性病设立了三道保障线:1、经批准认定的8种Ⅰ类慢性病费用纳入住院报销。25种Ⅱ类慢性病的年度最高可报销总额提高到五千元;2、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门诊特殊慢病的报销比例,市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市外定点医院50%。 4 推行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履约服务。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免费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履约率达10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居家服药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行免费给药政策,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形式予以发放。 5 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特困补贴,对以下两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每年由财政给予2000元的特困补助。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Ⅰ级精神病患者和服药没有效果的Ⅱ级精神病,且不能脱离监护人的患者。 6 优化就医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我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患者到县内医院住院时,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交三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贫困户登记证)即可先行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自负部分,其他医疗费用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由医院先行垫付后与相关单位进行结算。对于拒不提供证件,不配合进行身份识别的,不享受健康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7 设立暖心病房,提供优质服务。在县、乡医疗机构设立暖心床位,对贫困人员住院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按要求对部分费用进行减免。 8 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逐步达到减少生病的目标。 四、有关健康扶贫政策中的常见问题 1 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诊时需带什么材料? 如到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就诊,须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贫困户登记证即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治疗,如入院时没有携带,可以入院后72小时内补交。需要到县外治疗的,须到县医保局办理批准转院手续。 2 有了健康扶贫政策,贫困户看病住院是不要钱了吗? 有了健康扶贫政策,贫困户因病住院不是不要钱了,而是通过四道保障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大幅降低了贫困患者住院治疗的自负费用。确保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负不超过10%。 3 贫困患者到药店买药,可以纳入门诊慢病报销吗? 经过批准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到定点医院凭处方开药才可以纳入门诊慢病报销。自行到私人药店买药,是不可以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的。 4 贫困患者到私人诊所看病,可以报销吗? 根据规定,贫困患者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治疗才可享受健康扶贫的保障政策,其他非定点的私人诊所,不属于可报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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