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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脱贫攻坚取得瞩目成就

经验 编辑:艳姿 日期:2024-12-20 12:47:32 2人浏览

宁夏脱贫攻坚取得瞩目成就

  日前,自治区60大庆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对自治区成立60年、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就及相关工作亮点进行了介绍。据悉,经过30多年来坚持不懈、持续发力,我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30万人——   选派2992名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我区建立了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责任制,自治区与5个市和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书,给有关厅局下达脱贫攻坚任务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9个贫困县(区)全部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双组长”制。大力推进“三大三强”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发挥“领头雁”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力量,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向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选派了2992名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每户贫困户确定了一名帮扶责任人。   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达56.05亿元   在完善政策体系方面,自治区针对脱贫攻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各部门制定了配套文件。2017年,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从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保等方面精准发力,明确了具体目标、工作重点、措施办法、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危房危窑改造、劳务移民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组合政策,协力推进脱贫攻坚。同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围绕今后三年工作,制定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脱贫攻坚投入增长机制,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从2011年22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56.05亿元。2017年56.05亿元资金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13亿元,增长19.42%,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4亿元,增长36%。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分配给9个贫困县(区)的财政涉农资金增幅均超过全区平均增幅,2017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0.1亿元,实现了“应整尽整”,同时做到科学合理及时支出,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权重提高到46%   坚持对移民搬迁入住率、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5项指标进行季度通报,倒逼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健全考核体系,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权重由7%提高到46%,对扶贫工作成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通报表彰,对一般等次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委托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宁夏大学等,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与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成效真实可靠。   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和根本。我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贫困地区、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紧密相关的马铃薯、草畜、蔬菜、硒砂瓜、苹果、中药材、小杂粮、苗木等传统优势产业。自治区筹集10亿元建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带动贫困户受益的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发展产业。   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托管托养托种等模式,带动贫困户从产业链各个环节上获得更多收益。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构建技术服务体系,每个贫困村有1个特色产业服务组。   “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   建设产业扶贫示范村100个;培育扶贫龙头企业100家;扶贫产业合作社1000家;发展脱贫致富带头人10000名。   截至2018年6月底,打造扶贫示范村109个;扶贫龙头企业124家;规范培育扶贫合作社639家;提升发展致富带头人3560名;带动3.58万户贫困户发展产业。   四大移民工程   累计搬迁移民120多万人。吊庄移民;扶贫扬黄工程;移民“十二五”生态移民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十三五”期间,计划组织8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目前累计搬迁入住移民6.3万人,占总任务的78.8%。   闽宁镇是一个有6万人口的纯移民建制镇,从一片荒地成长为一座美丽的城镇,昔日的干沙滩变成了今天的金沙滩,村民人均年收入从最初的不足500元提高到1万多元。   基础设施建设   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的比重95.2%;行政村通客车率98.8%;140多万农民群众住上安全房、舒心房;全区贫困村都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00个贫困村实现了光纤宽带和移动4G全覆盖;自然村通宽带率47.8%;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率52%;户户通广播电视率98.76%。   教育扶贫   我区稳步推进教育扶贫,通过改扩建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全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实行免学费教育,减免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宁夏籍学生学费,确保未升入高中或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兑现了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孩子因贫失学的庄严承诺。   2017年各级财政累计安排资助资金6.75亿元;资助学生48.84万人次。   社会捐资助   学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从2011年至今,对中南部地区9个重点贫困县(区)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连续资助4年,累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4.36万人。   健康扶贫   实行“大病集中救治、重病兜底保障、慢病签约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全部纳入“四保障一兜底”保障机制。   基本医保   扶贫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实现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建立了“宁夏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信息平台”,实现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与定点医疗机构、扶贫、社保、民政、保险等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即时结算,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全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已经实现贫困患者住院“零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金融扶贫   我区创新开展金融扶贫以打造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的金融扶贫示范区为引领,提升推广以“信用+产业+金融”为核心的“盐池模式”“蔡川经验”宁夏金融扶贫模式,推进全区金融扶贫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行“一行一县”、“一司一县”、“一保一县”对口帮扶机制,整合全区银行、证券、保险资源,全方位支持贫困县(区)发展。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政策,2017年自治区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十七条”措施,着力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贷款额度小、还款期限短、申贷周期长等问题,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肯定并转发全国借鉴。   至2018年7月底,全区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9.6亿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贷款4.7万元,贷款覆盖率达80.3%;实现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和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2016-2018年7月,累计赔付1.13亿元,受益群众5.9万人次。   就业扶贫   在深入推进就业扶贫中,我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享受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通过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兴建扶贫车间、创建创业孵化园、发挥劳务组织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购买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措施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有效推动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工作。   购买公益岗位: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7000人;7500名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收入1万元。   社保扶贫   创新开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扶贫工作,从完善和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提高待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了17条措施,增加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两类特殊缴费群体政府代缴费范围,该群体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标准给予全额缴费补贴,同时享受30元的财政补贴。   基础养老金标准138元,位列全国第8;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016年2400元,2017年3800元。通过就业扶持和对就业困难的劳务移民采取政府代缴费的方式,解决了10.71万劳务移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社会扶贫   东西部扶贫协作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闽宁对口扶贫协作22年,福建省及其对口帮扶市县先后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6.2亿元。2017年9家中央单位投入或协调帮扶资金1.7亿元;35家区内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结对帮扶36个深度贫困村;426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22个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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