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柒闻网
作者 | 青青
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本行总资产的4%。
《办法》还表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证券。
不过,商业银行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前10日,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前2日,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在理财产品募集和存续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持续登记理财产品的募集情况、认购赎回情况、投资者信息、投资资产、资产交易明细、资产估值、负债情况等信息;在理财产品终止后5日内完成终止登记。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银行理财业务总体运行平稳,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理财资金主要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占比约为70%;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占比约为15%左右,总体保持稳定。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办法》,既是银保监会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新产品研发,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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