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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实务论坛 | 董秀生:非正规金融——金融严管下的七十二变

经验 编辑:竑名 日期:2024-12-16 03:54:37 1人浏览

金融法实务论坛 | 董秀生:非正规金融——金融严管下的七十二变

2019年3月10日上午,在北京大学理教202教室迎来了由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举办的“非正规金融——金融严管下的七十二变”讲座。这次讲座的主讲人是董秀生先生。 董秀生先生是国资委中国流通行业管理与政研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会长、财智金融学会会长、特殊资产律所联盟理事长和财智云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他有二十四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二十三年金融实务工作经验和十六年创业辅导工作经验。 在洪艳蓉老师开场介绍后,讲座正式开始。 财智云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秀生先生 前言 (一)演讲的五个主题 第一,是传统民间金融三大模式及典型案例,让我们回顾一下中国民间金融40年的发展史。 第二,讲一讲从P2P崩盘以后开始的由高利贷转变成的超利贷,再谈一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重点打击的超利贷的特征和规律。还有信用卡代还市场,很多正规、非正规金融公司都转到信用卡代还市场,我们看一下这个市场有什么特征。 第三,我们再看一看风风火火涌现出来的配资业务,这些业务的爆发都与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做的一个裁定有关系,认定民间放贷人的放贷合同无效。 第四,目前集资和放贷都被在严厉监管之下,大家现在由金融资产交易所来开始切入这个市场。我们看一下这里面做的类证券化及反证券化的操作,来帮助民间金融者把资金盘活。 第五,我们看一看不良资产的出表、催收,还有最近兴起的网络拍卖。网络拍卖最近两三年突然红火起来,它们迅速抢夺了传统拍卖行的生意,全国7000多家拍卖行,3000多家都受到了网络拍卖的严重冲击。全国各地最近成立互联网法院和破产法院成风,未来五年是一个破产的大好时机。2007年的《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有些聪明人就利用破产重整摆脱地方(企业)债务,我们分析一下这个市场是什么情况,民间金融是如何玩转这个市场的。有一种操作叫贷资破产,严重负债企业要破产,民间金融机构可以贷给企业破产清算或者重整资金帮你破产。 (二)非正规金融的介绍 1、非正规金融的相关概念这是前面介绍今天上午要讲的内容。先是非正规金融的概念,非正规金融说白了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监测不到的金融。非正规金融往往指的就是民间金融,在中国,民间金融主要就是私人钱庄、民间放贷或者银背。什么叫银背?就是背着银子到处放贷的人。民间放贷者背着一个书包放贷,总量在3000万以下,做这个生意只需要一个人再加一个会计财务,两个人这样干基本能做到永赚不赔。这种操作——3000万以下的总放贷规模,既不需要纳税,又没有经营成本,背着钱袋子到处放贷是最容易赚钱的。我们搜集了大量案件统计,3000万左右是民间放贷最佳的放贷规模,最容易盈利。 合会大家知道是什么吗?在1300年以前,在浙江和福建地区,假设说,现在市场出现一个新的锄头,用这个锄头耕地生产效率会提高10倍,单个人买不起这个锄头,这时候怎么办?由一个人牵头,召集10个乡亲们,一人出一吊钱,这个领头的人不需要出,组织者不需要出,被召集的10个人每个人出一吊钱,然后开始抓阄,谁抓到一号谁就把这10吊钱拿去,用10吊钱买锄头。当然肯定是丰收的,他丰收以后赚到钱了,他把这个钱拿回来,再由抓阄二号的人去用,集小钱成大钱,办大事,这是最早的合会。 当然,一开始合会是抓阄形成的,但抓阄并不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对资金的使用方式。这时就有人说把这10吊钱给我,我每年给大家每人返还10%的利息,另一个人说我给大家返还20%的利息,就这样由喊价最高的人把这个钱拿走了,这就叫抬会。 中国有个著名案例叫小姑娘案,这小姑娘实际上是个老太太,她每次喊价最高,大家就把钱交给了她。如果这笔钱用于生产经营也没问题,但是她拿着这笔钱就去参加另一个抬会,我们把这个操作就叫拖拉机,都是空转,最后拿到这个钱的人会拿一大笔钱,层层金字塔似的,他把钱拿着就跑路了。因为往上越抬利息越高,最后承受不了了,承受不了他就跑路,整个抬会就崩盘了。 合会分成两种。一种叫抬会,一种叫排会,排会就是排着号来,抬会就是抬价,排会更多体现的是互助性,而抬价则有点现代金融理念,即谁让资金产生的效率最高谁就去用,但是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容易形成恶性事件。 2、非正规金融的优缺点 非正规金融有以下优点。 第一,非正规金融手续简单、效率快,这是它的好处。 第二,非正规金融大量出现在农村地区。你们可以看到P2P,有些主攻小贷市场,包括现在卖手机都主攻农村市场。非正规金融解决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第三,带动投资热情,发掘投资途径。比如最近小牛市,小牛市怎么被引发的?很典型的就是被配资者引发的。大家知道股票配资怎么回事吧?基本是我有资金,你想炒股,你手里只有100万,但是想赚的更多,怎么办?我就开一个账户,即配资者开一个账户。你把你的资金100万打入到这个账户里面,我再给你配900万,我们这个叫1:10配资。这样,你手里面就有1000万了,只要有一个涨停板你就一天赚一倍,每天的利息是多少?基本每天利息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之间。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利息年化就是36%到72%之间。一个涨停板就赚一倍,一个跌停板你这100万就归零了。 民间金融有个特点,通常都是愿意冒险的资金。正规信贷金融机构的资金是不愿意冒险的资金,民间金融则可以冒险,可以带动投资的热情,但是一定要在合理时间上转换成正规金融并接受监管,否则在暴跌市场下就会引发社会动乱,扰乱金融秩序,干扰宏观政策。 房地产,中国政府一直不希望它涨的太快,但是民间金融只要一进去一定是爆拉市场,撤的时候一定是爆跌市场,会干扰我们对国民经济的调整。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看着股票那么涨,看着房地产那么涨,但是中国的实体企业现在大批量在死亡,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大量死亡掉。这就跟民间金融大家都冒险投金融产品、投房地产产品,而不去投实体有很大关系。 3、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原因 非正规金融可不可以实现所谓的王宝强的成名之作《天下无贼》的状态?只要存在私有制就一定有贼,有贼就一定有警察,所以我们不能期望一个没有警察的世界,我们一定会存在于一个有警察的世界。同样,只要存在着正规金融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非正规金融一定会长期存在。 第一个原因就是正规金融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资金的需求;第二,正规金融的效率低下;第三,金融的垄断;第四,金融监管成本过高。 在这里我们先讲一讲姜柏林的故事,姜柏林曾任四平市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科副科级巡视员。从2002年起,姜柏林在梨树县发动农民开始搞“合作社”,如消费合作、购销合作、资金互助、股权信贷、互助担保、粮食信托、医疗教育等10余个各具特色的范式合作社,使几种合作方式或组织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了独特的梨树县新合作社文化现象,点燃了中国农村的合作之火。按照姜柏林提供的模式,农民在合作中得到了实惠,合作方式和合作组织深受农民欢迎。合作社有个特点,一定有内部金融,给社员提供贷款,社员多余的款项可以入股。姜柏林做的比较好,2007年3月9日中国银监会核准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民资金互助社开业,开辟了我国新型农民合作金融组织新纪元 [1] 。百信农民资金互助社当时的注册资金10万块钱,租了一个民居做经营场地,用这10万块钱,给老百姓借款,基本是两三百、四五百的借款金额。拿了这个牌照以后,非正规金融就转换成了正规金融,就要接受监管了。作为一个银行类的金融机构,首先要有防盗门,其次要有保险柜,这就花了7万块钱,只剩下3万块钱可以用于给社员放贷,百信农民资金互助社想赚钱就变得非常困难了——我们的监管就造成了很大成本。我们再从银监会的角度看,在这穷乡僻壤弄这么一个银行类金融机构,我还要派人去监管你,我监管一趟成本2万块钱,我一年要去看一下,2万块钱,不合算。所以在金融监管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在毛细血管上的金融一定体现的是非正规金融的属性,而不是严格监管的正规金融属性。当然,在互联网时代下,金融监管会不会有所改变还是个未知数,但是现在的情况确实是监管成本过高。 比前面四条更为重要的一条,就是第五条,中国正规金融的税收太高了,这导致我们小本经营的民间金融因为缴纳那么高的税赋而变得无利可图,所以他更愿意从正规金融转换成非正规金融,来进行避税,后面我会讲到这个案例。一、传统民间金融三大模式及典型案例 进入案例阶段,前面讲的概念性的基础的东西,后面就开始通过案例和大家来交流、分析。 (一)江浙企业主转型民间金融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老王自2003年开始专职从事民间借贷生意。2003年的时候,他从身边的这些工厂老板手里面募了1亿去放贷,主要放15天之内的放贷,业务类型包括代垫注册资金,还有房地产招投标陪标、形象企业。 先解释一下这里的投标陪标。比如说政府挂一块土地拍卖必须要有三家以上的去应投标,拍卖价是50亿,保证金就要交5亿,房地产商往往只能拿出来自己的那5亿。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我国《招投标法》适用的效果不是太好,往往都是政府跟某一个房地产商已经说好了,就你来投标摘牌,但是规定必须有三户以上来投标——这两个就是来陪标的。陪标的人是我出名,但是不能出钱,所以投标人的保证金一下子就变成了15个亿。那10个亿他是没有的,他要打电话给这个市场上专门做房地产招标、投标、放贷业务的人。往往这个放贷人手里面也没有这么多钱,他会一个电话出去给关系熟悉的10个左右的放贷人,把这个钱凑在一起去缴纳陪标资金。现在这个市场仍然很火。 网络拍卖这个市场上也出现了陪标资金。还有一个形象资金。假设一个民营企业要跟某央企谈合作,央企往往会要求你账户上要有多少钱的资金。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借款给民企,在账上停留10分钟,从银行打出一个存款证明,然后再拿走。大家如果想移民到海外,很多国家要求你账户上必须有多少钱,这个时候就有民间放贷员借给你,然后在你账户上停留十几分钟,打出一个存款证明,资金就转走了。这是形象资金,收费一般都是千分之一左右,用款时间其实就十几分钟。 民间借贷还有一种比较好的生意就是票据保证金贷款业务。企业缺钱,到银行里面去,银行说我给你贷款的话没有额度,但是我可以给你开银行承兑汇票,第一次你要交30%-50%的保证金。中小企业老板到银行借钱的时候通常是真没钱了,他没那个钱交保证金,这时候找民间放贷人借票据金额30%-50%的资金,打入到银行账户里面去,民间放贷人持有这家借款企业的相关证件,迅速的办理票据,并马上跑到大型银行里面提现出来,扣掉这30%-50%资金,把剩余资金给民营企业主,这叫票据保证金贷款业务。我说的这些业务,都是资金使用周期在15天之内,安全性比较高。代垫注册资金业务,后来因为出了规定,谁代垫注册资金有连带责任,甚至还有刑事处罚,这个业务已经不能做了。 回到这个案例,老王专职从事民间借贷生意,收益很好,6年的时间用这1亿就赚了8亿。放贷有一个特点,回收周期越短,下一期就可以把利息做成本金借出去了,产生的收益比较高,8个亿也给大家分红了。2009年,他发现中国要大放水了,市场非常好,就开始募集资金达到了5个亿。做民间借贷有一个特点,就是2亿以下的时候,民间放贷人往往能把握这个盘子,超过2亿就容易出问题。5个亿的时候,15天之内贷款业务的业务量就不足了,他的贷款对象就扩大到了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商,而且期限也从15天变成了一年左右的长期借款。2014年老王到邻省向借款人要债,对方以合同诈骗罪进行了举报,老王被抓。当年还没有套路贷,如果有套路贷对方举报的罪名就会是套路贷。 为什么发生这样一个案例呢?原因是做民间放贷的人在给房地产贷款的时候往往要预留一个空白的买卖合同,再预留一套过户手续。如果你不还款,我就拿着预留的买卖合同和预留的买卖过户手续及已经经过公证的过户授权,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这个案子同样是,老王一看他不还款,就把他的资产给过户了,准备卖出去来抵偿他的本息。结果对方在当地很有政府实力,把他以合同诈骗罪抓了。实际上我们知道老王就是要放贷,认定罪名的时候,如果他是以赚取利息为目的,应该不算套路贷,不算合同诈骗。如果以放贷作为手段骗取他人财产为目的话,就算合同诈骗罪,现在就叫做套路贷。但实际上他不是,但是对方用这个罪名就把他给抓了。 讲了这些有同学会问,老师你讲的怎么和我们法律关联不大?民间放贷人怎么玩转法律的?我们就看下一个案例。 (二)民间金融灵活运用法律规定的案例 新疆某纸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利用废旧纸壳年产瓦楞纸4万吨及小部分汽油,年销售额9000万,产品毛利润35%、净利润24%。由于新疆水果最近几年畅销,导致瓦楞纸供不应求。供不应求以后,老板想到的是去扩大生产,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当中,资金链紧张,与担保投资公司协商借款1500万,纸业公司承受的利息为月息4分。 银行给企业老板承诺,你只要是这条生产线开了工,银行就可以追加贷款。民间放贷有个特点,就是一定要放短期的,必须找好大资金作为后面接盘的,否则你就别干了,这是基本原理。 纸业公司向一个担保投资公司去借款,担保投资公司能不能进行放贷?答案是不行的,为什么呢?在此前,担保公司80%的资金必须存放于银行及购买证券市场上的资产,还有20%可以进行放贷。虽然2018年出的新规定我还没有仔细研究,但此前担保公司会有放贷的举动。如果用担保公司进行放贷,就会面临税收和二八比例监管的问题,而担保公司往往用担保公司的名义去承接金融业务,具体做放贷的时候就会调整为个人作为出借人。除了担保公司这么做以外,你们会发现小额贷款公司也这么做,不用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去做,因为有监管、有税,而用个人名义去做。 除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也是这样的操作,还有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都会调整成个人,往往就是大股东作为出借人。费用收取的时候,如果是4分就是48%,这个合不合法呢?当年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后来又划一条线,24%,24%以上就算名义高利贷,36%就算绝对高利贷。但是民间放贷资金往往高于这个规定。这个时候民间放贷人就会把利息设计成利息、中介费、咨询费和管理费,而且这些费用是提前收,行业术语叫“砍头息”。古代有“九出十三进”之说,即你从我手里借10两银子,我给你9两,你还的时候要还13两。砍头息从古代就有的,但是我们的《合同法》规定如果收取砍头息,按照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违约金规定为千分之五,这个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按照判例规定,利息中介费、咨询费、管理费和违约金统统不能超过24%。如果你是个没有经验的法务或律师,起草合同你就按照法律规定变成了万分之五,年化18%,加上正规利息合起来不超过24%。如果你是有经验的法律和律师你会规定比较高的违约金。 为什么这么约定?这就是法律规定与现实运行的差距。因为我们发现,很多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会拖延几天付款,拖延几天付款的时候,有了这个规定实际上90%的人还会遵守,把这个钱还上,这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他仍然会给你的,90%能够得到履行,这个千分之五不用打官司打到法院去,这是第一个好处,你会赚超额收益。第二,有了千分之五对借款人会形成很大的压力,形成还款激励机制。这是有经验的法务和没有经验的法务的差别,也是纸面上的法律和社会应用中的法律的差别。 再办一个强制执行力公证,绕开以后打官司,因为打官司一审、二审拖延时间。强制执行力公证,目前新的趋势就是大家通过互联网仲裁加速审理节奏,下一步我们计划用调解中心这个机制去化解矛盾;有些民间放贷人提出直接承包仲裁委。 民间借贷,大额的放贷会分期支付,目的跟正规金融一样——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分期支付的第一期之后,有一些关于借款人的真实情况会被反映出来,我们会面临小的损失,而不是大的损失。 我们的机器、设备和厂房提供抵押、租赁,为什么要提供租赁?做民间放贷的人通常想要对借款人的大额资产、优质资产要求抵押,但这些资产往往都被借款人抵押给了银行,前面有抵押,你做二押往往做不了,银行不同意。这个时候要再设定一个权利以对抗后面的一些行为时,可以设定一个准物权性质的租赁。如果资产前面有租赁,后面的抵押和买卖都不能对抗它。所以做民间借贷的时候,精通租赁的人往往能赚取较高的收益。 租赁怎么发明的?给大家说一下历史。1999年我调入工行某分行处置建立不良资产的部门。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很多抵押物是厂区厂房,我们去法院打官司肯定能胜诉,银行的借款合同基本百分之百胜诉。但胜诉后借款人却不履行法院判决,我们就要拍卖借款人获得担保人的资产,这时偶尔会蹦出一个第三人拿一个租赁合同说:“这个厂房十年以前租给我了,你们拍卖没问题,里面要写上‘内有用户,自行清理’。” 一旦出现这八个字,要不你们流拍,要不低价被这个所谓的承租人买走了。这个租赁合同95%以上是假的,如果是假的,你们下一个举措是什么?申请笔迹鉴定,说你这上个月才弄的,不是十年以前弄的,申请笔迹鉴定可以确定时间。但时间有没有办法作弊?可以通过加速氧化的方法作弊,签字地方加速氧化后再放日头底下晒一晒,纸发黄了,普通人一看就是老物件。好,鉴定不出来,那个租赁就被认定了。因为法官太忙了,也没有精力做深入的调查,我们也没有办法聘请侦探跟踪,就这么认定了。租赁是个好东西,在先的租赁能够对抗抵押、买卖和法院的查封。 2003年有个著名的深圳担保公司,在做转按揭业务的时候发生了两起风险。转按揭业务是什么?有个年轻人到深圳交了首付,买了房子,后面的款也还了大部分,房子已经升值升的很高了,他希望把前面的银行尾款还上,用这个房子从另一家银行贷出更多的款项来,这叫转按揭贷款业务。 深圳担保公司替客户把前面银行的尾款还上,解除抵押,再到下一家银行办理抵押的时候会有两三天的抵押空档期。这个时候,被原来的房主把房子卖掉,或者房主其他的债权人过来申请把房子查封了,一查封就不能再抵押了。那时共发生了两起这样的案例,深圳担保公司问我怎么控制这个风险?我想来想去:在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时,有人拿租赁来对抗抵押、过户,我们是不是可以给它设定一个租赁?再办一个交接手续,使租赁产生占有和使用的事实,如果他再卖,对不起,我前面有租赁,我前面的借款就以租抵债了,我长期持有这个东西。这就可以变成一个高效的控制借贷风险的方式。 我们发现除了转按揭的方式可以用,工厂的银行过桥贷款业务里面也可以用,原理是一样的。银行过桥就是工厂到银行借款,一年期的期限,把自己厂房、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了,但是到了年底必须倒贷,即还上旧的借款,再到银行去抵押一次借新的借款。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个民间借贷人给他放贷。大量的做民间放贷人赚钱就赚在银行过桥业务上。 过桥业务的产生,来自于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以前银行针对企业都是借新还旧,没有民间借贷的倒贷业务和过桥业务。后来人民银行规定,为了预防大家隐藏不良率,必须先还了旧的才能贷新的,给中国的民间金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孵化的土壤。中国有组织的民间金融就是从2005年开始的。2003年可以注册担保公司这个壳,但那时候担保公司很难过,到了2005年大家突然发现了这个巨大的市场,迅速赚到了第一桶金,才有了现在十几万亿的民间金融的存量资金市场。 而做银行过桥业务,一旦借款人还上了钱,主合同会消灭,抵押合同就被消灭了,这段时间原来的抵押财产就可能被别的法院给查封了,或者工厂主给卖了,怎么控制它?就是用租赁。 我今天讲了这么多租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到了今天不良资产大规模爆发的情况下,我们去处置不良资产的抵押资产的时候,最大的坑就是假租赁。基本上我们碰到的房地产的抵押资产50%以上都有租赁,这50%的租赁95%都是假的。 废纸、瓦楞纸产品提供浮动抵押,企业可以用将有、已有的生产资料、机器设备、半成品和成品一并提供抵押,不需要登记,如果到工商局登记可以取得对抗的效力。浮动抵押到目前没有新的更大的变动。 让与担保是出借人把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必须把自己的资产过户到出借人的名下,如果借款人还了款出借人再给借款人转回去。如果借款人不还,出借人就把这个东西根据提前设置好的处置方法,把它处置掉。由于这个物品是过户在出借人的名下,出借人取得了所有权,所以借款人再想设置什么二押,什么买卖,都没用了,因为所有权在出借人这。而且我们发现还有一个好处,如果仅仅设置了抵押权,这个物品被借款人偷卖了,这种情况去公安报案是不受理的,但是如果所有权在出借人手里,他偷卖,公安马上就受理了——盗窃罪。这一轮的民间金融在金融严管之下的业务创新就是活用了让与担保。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配偶、财务总监、生产厂长作为共同借款人。正规、非正规金融担保都会找一圈人做保证人,更好的控制方式直接把他们做成了共同借款人。但你们听到这里马上又有一个疑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一个实践性合同,你把钱借给谁,是在你们俩之间产生了民间借贷的效力,没拿到钱的人你跟他之间没有产生效力,这事怎么办?我们可以加一个条款就是共同借款人承诺只要其中一个人借到款,视为我们每个人都借到款了,每个人都有同等的还款义务,这就调整成了每个人都变成债务人。多列共同借款人,多列担保,是一种很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的方法。这轮处置中我们发现共同贷款人越多,不良资产处置起来越容易有效,坏处就是让社会上一大帮关联度并不高的人最后都变成了巨额欠款人。 做金融,退出是关键的,做放贷的时候你要知道怎么退出的。当时我们策划发行私募基金,并购上市,保证我们这资金的退出,还有一个就是预留资产、过户手续并办理过户委托公证,将来不用经过法院,直接可以把资产过户了。 (三)民间放贷人的借款合同无效判例及一些相关规定 前面是传统做民间借贷的套路和方法,民间放贷人此前在市场上玩的风生水起。但是突然到了2018年,国家对金融进行严控,特别是对民间金融进行严控,其中有一个对这个民间借贷行业杀伤力最大的一个判例就是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647号案例。 这是大连发生的一个案例,大连一个公司有两个民间借贷合同,法院把这个合同认定成了无效,原因是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形式具有反复性、经营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依据这几个属性,目前有些省高院对民间放贷人有所认定,如果同一法院被起诉五起以上或不同法院起诉十起以上就被视为民间放贷人。最高院没有进行量化,地方法院已经开始进行量化。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而无效。如果借款合同无效,那些违约金的条款,那些抵押、保证、让利担保的方式就会全部被归成无效;传统民间借贷的风险、管理、方法被这个规定一下子给击溃了。 紧跟着,还有一些对这个行业严管的规定。2014年4月16日有三条,第一,明确信贷规则,任何单位不能从事这个业务;第二,规范民间借贷;第三,严禁非法活动。 还有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威胁、骚扰的手段催收贷款。2015年随着P2P的发展,突然市场上出现了一股风潮,大家纷纷成立催收公司,采用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方法进行催收。一开始大家也没在意,因为也促进了正规金融的贷款回收,但是后来发生了于欢案,对整个民间借贷行业又是一次重大的打击。催收人员会被以涉黑为名给抓走。除此之外,出现了一些线上催收公司,因为不会牵扯到非法拘禁这些罪名。我们发现像京东、百度他们纷纷推出了人工智能的催收电话系统。 还有一个规定是资管新规。去年整个市场缺钱,跟4月27日的资管新规有关系。民间借贷的很多资金,除了老板自己积累的资金,很多都是通过金融机构做理财融资而来的。那么,他贷款出去的时候,还要靠银行的这些理财资金给他去接盘,民间借贷主要是在做短期过桥的生意;资管新规会直接导致两头资金受限,所以去年整个传统的民间借贷市场又像2013年的时候那样经历一个大的滑坡。 2018年8月1日,这个是公安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出了关于对套路贷犯罪的审查,相应规定是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行为。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市场在被恶化的压力下,有一些融资遭受挤兑的放贷人会铤而走险。还有一些从事传统诈骗的人,发现普通诈骗的所得太有限,从事金融诈骗收益高、风险低,就转到这个市场。 他们采用的方案是什么?以放贷为名,目的就是骗取他人财物。常年做民间放贷的人都知道在北京哪个点有放贷机构,就是吃这碗饭的。借款人拿了一套房子抵押给他借款,你即使还了利息,他也想办法把你的房子占有了。去年、前年对公证处最近严令监管,为什么监管?因为有些公证处的公证员也参与其中。放贷人找到了老年人,说你借钱吧,利息极低,种种好处。等你跟他签了借款合同,他就会预留买卖手续,然后办强制过户力过户的公证,到期你去还钱,你找不着他了,第二天他就把你的资产过户了。这种手段骗了很多的老年人。后来公证处开始严管,不能再做这种委托过户的公证了。 还有一种套路贷,我在第一个平台上借到钱了,到期还不了,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个中介人,中介人说我可以从下一个平台上帮你美化流水从而帮你借到钱把前面的还上,第二个平台到期还还不了,他又会说我帮你从第三个平台借钱还了。可能你一块是借了2000块,半年以后2000块滚动到三五十万,主要的受骗对象是谁呢?主要就是骗大学生。 后面一个规定是2018年8月7日的规定,是针对扫黑除恶的。其第一个针对对象其实还不是民间借贷,最早的针对对象是指村支部书记。村霸当上了村支部书记,以这类人为主要打击对象。但是发生了于欢案件之后,一部分精力分布到打催收了,特别是这案件之后又发生了很多车抵债,抢车的事件,所以国家又把打黑除恶重点盯上了高利贷、P2P贷款。 (四)非正规金融的三大模式 1、江浙模式案例——方培林 在我们40年的民间借贷发展历史上,为它做出了突出性贡献的是江浙模式的钱庄模式中的方培林。有一天他看《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说要搞活民营经济,他拿着这报纸认为,下一步应该对民营的金融市场放开,他马上跑到工商局申请了一个方兴钱庄营业执照,牌子一挂就开工干了。他的收益特别好,为什么好?此前银行的上班时间是上午8点到下午5点,他的上班时间变成了711——7点上班,11点下班。因为很多人8点到5点也有工作要做,他开门早,大家就到他那去存款、贷款,关门晚,当天有很多人做生意,收回来的钱再存进去,收益也很好。 方培林钱庄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采用跟银行不同的计息方法。此前如果你到下午到银行去存款,当天的存款利息不算,如果是上午去把欠款还上,当天的欠款利息银行仍然收。你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给你算的存款利息是360天,如果贷款的时候,他给你算的365天的利息。对于那些温州地区做生意的人,多一天存款利息和少一天贷款利息对他们整个生意的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做商贸的人借款只有几天的利息非常大。 方培林采用跟银行不同的计息方法,使那些精明的小生意人源源不断的把钱放储蓄在这个地方,源源不断的从这个地方借款。因为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监管是委托给农业银行负责,开业没几天,农业银行的同志就去了,说你做钱庄必须要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特许,没有特许你不能做。但是方培林说我有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可以放贷。就争执起来了,继续找当时的县委书记,你看,我有执照,为什么不让我做?县委书记很聪明,说这样,你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的执照,而这事确实由他们来管,但是我们温州地区希望你这个先行先试,你先试着干,但先别挂牌子,这就是灵活。 再讲一个案例。温州是最大的人参批发市场。温州人是怎么做生意的呢?他们刚到东北的时候,在人参批发市场看货,东北人问温州人:“老板,你想买几斤?”“先来10吨吧。”啊……搞错了吧?这不是在买白菜,这是在买人参啊!东北人确定温州人不是在开玩笑后,硬憋着没高兴坏了,紧接着问:“怎么付款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啊……东北人兴奋得差点没跳起来!我们知道,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温州老板这么够意思,我们也不能亏待了人家啊。于是,一回生两回熟,从第二年开始,温州人只要支付20-30%的定金,就可以先把人参拉回温州去卖,等卖完了年底再结账。问题是,温州人买了这么多人参后怎么卖呢?很简单,高买低卖:2000元/公斤进货,2000元/公斤出货,有时候甚至1900元/公斤也卖。于是,同样等级的人参,温州就比东北便宜,由于价格的原因,久而久之,温州就取代了东北形成了全国最大的人参鹿茸批发市场!重点是,温州人怎么赚钱呢?明摆着,高买低卖,卖得越多就亏得越多啊。难道温州人好大喜功,就为了争口气,徒有虚名吗?传统的商人、一般的营销人是看不懂、解不开这个谜局的,这就是温州人高明的地方。第一,由于价格便宜,所以人参很快就会畅销脱手,短短三两个月就回笼现金,再投资于其他有利润的项目,通过资金周转,一年的资金最多能够周转5-6次,来实现高利润。这样到年底一结算,人参生意亏了,但其他生意赚了,盈亏相抵,还有很丰厚的利润。(金融布局者的价值观,现金流第一,利润第二。) 从此以后在浙江地区形成这种认知:我不需要去国家领牌照,我可以在当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促进了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再到后来允许民营干担保公司的时候,方培林又注册了一个担保公司,再用担保公司去做借贷,他做的时候有个操作套路,我认为这个套路对大家有所启发。方培林说你家里面有存单,存单只能获取3%-6%的收益,当地有很多中小企业主想贷款,传统上只能用房子贷款,但是一个房子当年的价值毕竟有限,满足不了制造业企业买新设备的生产需要,这时候方培林跟中小企业主说我给你找一批存单做抵押,从银行贷款。贷款的时候,因为有存单抵押,存单抵押贷款率95%,存单抵押你不就跟现金放在银行抵押一样吗?这太安全了,特别是存单又是银行自己发出来的存单。那么,一个小企业主要想从银行贷500万,方培林就找5-10张总额为500万-600万的存单,抵押给银行帮助企业主贷到款项。企业主要再拿出6%补贴给提供存单的人,使存单持有人加上银行的利息到9%-12%的收益,所以老百姓纷纷把存单拿出来了。 大家说,金融市场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拿存单的人怎么能相信中小企业主能经营呢?这个时候方培林再用担保公司替中小企业主做一个反担保,如果中小企业主出了问题,我担保公司给他兜底,我替中小企业主把大家的钱还上,我再去追中小企业主,就把存单给盘活了。他是中国第一个发明存单盘活的人,我们此前都是房产盘活,你有个房子,出了租有收益以外,他告诉你把房子给贸易商做抵押,还给你3%-6%的利息,或贷款当中的一半给你用。把老百姓的存单盘活,这就是方培林的民间金融重大智慧。 2、青岛模式案例——李继高(孙敦浩) 紧跟着,又有一个叫孙敦浩的人,南京大学毕业,第一份工作是干房屋中介,他发现房屋中介收一个2%的中介费非常难,买卖双方想着法想逃掉这个中介费。但买房的人买房往往不能一次性交款,需要贷款,你帮他联系小额贷款公司,这笔贷款你让他付个2%的中介费他非常乐意。孙敦浩发现与其做房屋中介,不如我就模仿房屋中介干贷款中介,于是他返回徐州做贷款中介。但是他在徐州做贷款中介就碰到了一个问题,当地民间借贷,这边是放贷人,那边是需要钱的中小企业主,家里面有一套房子,要把这个房子抵押在放贷人名下,徐州当时不允许房子抵押在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人名下,所以这个业务在当地受限。当时他聘请的法律顾问叫李继高,由于业务有限,孙敦浩就到上海去做,李继高到青岛去做了。 上海这个地方金融的水特别深,孙敦浩去了以后发明了一个模式,现在看就是证券化,或者债权众筹。有房子的人想融资,他把融资拆分成100个份额,1万块钱一个份额,大家都可以来买,份额还可以交易,做了一年,上海当地的金融机构发现他把放贷贷款市场抢的太厉害,就把他告了。 而李继高到青岛去把这个模式做起来。做起来以后,作为法律出身的他的风控意识比较强,李继高认为,金融这个行业不适合发展特许加盟。而另一个公司叫富元运通,他认为民间借贷的中介模式可以做特许加盟,注册了富元运通,开始发展特许加盟,发展了五六百个店,一年加盟费就能收一两个亿。除了富元运通,采用这种模式的大公司还有中亿佰联。 3、郑州模式案例——李文凡 最后是郑州模式李文凡,他认为做民间金融有前途,国家以后肯定放开民间金融牌照管制,于是就开始做,在全国各地学。当时他就去了徐州,跟着孙敦浩学他这个模式。学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即借款人和放贷人相互之间不信任,必须增加一个信任主体。还有一个问题,他认为一对一的放贷撮合效率太低,必须有一个多对一或一对多的机制,成功概率才会更高。但是如果是多个人把钱借给一个人的情况下,因为青岛模式特点必须要押一套房子,房子押给谁就产生问题了。 这种情况下,他想到一招:引入担保,注册一个担保公司,让放贷人把资产放在担保公司名下,担保公司替借款人去担保以后,从多个人手里去进行资金的匹配。通常来讲,根据他的经验,他会为一个借款人最多匹配7个人的资金,这是比较安全的,同时贷款金额在150万左右是比较安全的。这就变成了中介加担保模式,越来越和正规金融相接近了。李文凡现在还干的不错,总部有一部分转到上海去了,也有典当行,也有小贷,也有担保公司,已经形成一个民营的一站式的民间金融服务机构。 再看现在的P2P。第一种,几乎所有P2P都有资金池,有资金池的就是江浙模式,形成资金池匹配效率特别高,坏处就是挤兑风险特别大。第二种,没有挤兑风险,但是往往是多对一匹配不容易,匹配概率比较低,所以就要发展特许加盟,找到更多的出借人,找到更多的借款人才容易匹配成功。第三种,中介加担保,会大大增加在互联网上投资人对借款人的信任,中介加担保最早是谁这么做的?北京的爱投资,现在这个平台好像也出问题了。二、超利贷、套路贷、信用卡还款 讲到这里我们进入下一环节,要讲超利贷。P2P在去年发生严厉监管发生了多起挤兑的情况下在向什么方向去转呢?这个是全球第二大小微借贷机构做的统计。它统计的是不同贷款机构的利息,传统上我们认为高利贷的利益是80%-800%,美国也有高利贷。美国最典型的是发薪日贷款。 美国的一个常见的高利贷的利息是430%,怎么产生的呢?有些年轻人,不但月光族,往往20多天就把当月工资给花完了。在美国,很早以前就有这么一个群体,花不到头,剩了四、五天,钱花光了,他有工作,可以到银行去贷款,但银行贷款手续太麻烦了,特别是美国的小额贷款,你到银行去排号,没人给你服务,你必须一个一个的等,但是在美国很多社区都有一个小额贷款机构,你去了以后把身份证、工作证出示,20分钟在网上核对完资料以后,就在网上签一个合同,然后他就借款给你,你核算一下剩下这四五天只吃面包、喝水花多少钱?100多美金就够了。统一的发薪日贷款基本是单笔200美金,借给你,但是收砍头息,各种费用一扣,实际上发到你175美金,还款周期是7-10天的样子,核算下来年化利息就是400%。这个市场在美国还特别多,很多人就这么做,过着超前消费的日子。 中国原来做P2P的,消费贷,市场很好,但是有些平台非法集资导致国家严管,严管以后转到地下形成一个超利贷市场,国内称其为“714高炮”,它提供的是借款周期为7天到14天,年利率超过1000%的产品。超利贷产品目前平台已经有几千到上万个,最开始的银背已经被淘汰出市场了。很多平台极小,放贷量的可能只有几百万,现在都自觉控制规模,每个平台的总放贷量不超过1000万。但是同时建很多平台,让别人看不到其关联性,一个老板可能控制几十个平台。原因在于如果他放在一个平台上,这个平台上放几个亿的超利贷,很快就会被公安监控到了谁在进行非法集资。为了反这个监控,就会做成很多平台,一个人控制了很多平台。原因是一套系统卖几万块钱,打包买的话比如买30个可能变成每个几千块钱。社会上有专门给你导流借超利贷的人,借超利贷的人则是已经欠了花呗、白条、银行贷款的人,和欠了那些还存活下来的P2P的借款的人,让你来借超利贷。 还有一个是中间人收取大量的中间费,把你这个利息变相拉高了,获利最高的还不是放贷人,是做中介的。很多年轻的学生到了期限以后还不了了,中介再给你介绍下一个平台,本息半年滚到三四十万的时候,就会去找学生的父母,超利贷市场除了高额的利息以外,还收高于利息几十倍的违约金,这是他谋取暴利的方法。这么操作,他为什么能把钱收回来呢?基于一点,就是后面一定有暴力催收,这是整个市场上一条龙服务的。我们说严厉的监管并不能消灭非正规金融,只会让非正规金融更血腥、更暴力。但消灭不掉它,因为总有这些非理性贷款需求的人。 超利贷市场现在已经形成了并很赚钱。想想看,若拿1000万放贷,一年基至少能赚五六百万。不良率也很高,达到50%-70%,但是一开始就是2000块钱的贷款,最后收回来30万。尽管可能这里面一半要支付给中介,但仍然是有钱赚的。而且市场在互联网这个时代已经完全形成了一个生态系统,只要你说我手里有200万想干这个事,马上卖软件的会找到你,中介也会找到你,把这一系列资源推荐给你。 套路贷前面已经讲了,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借款就是惦记对方的财产;第二种是把一个小的借贷慢慢转成大的,让他背上一个高额的债务。 信用卡代还。最近有朋友借钱开超市,而且是免费超市,那么怎么赚钱?答案就是信用卡代还,即开一个超市可以申请几个POS机。做这个业务的时候,首先需要去判断周边是否有很多办信用卡的人,然后在这开超市,信用卡逾期以后你来找我,我给你把这个钱垫上,信用卡马上又被激活了,再用你的信用卡刷出钱,把我前面替你垫付的款还上。信用卡代还,前面收你一个贷款利息按天算,后面刷现金出来再收另外的费用。传统的小超市逐渐被盒马鲜生和物美给消灭掉了,但是带有金融属性的超市又大量产生了。但为什么要弄个超市呢?原因在于可以申请POS机,还有就是用它可以招揽生意,存网上大家不放心,把信用卡交给他,毕竟开个超市大家感觉不是站街的,产生信用感。这些人专门找那些房地产商,盖了房子以后缺个超市,你给我一点地方,房租低点租下来,做信用卡代还,收益很好。 正规商业银行也在做这样的事,招商银行做的e分期,原理都是一样。但相对来说最便捷的就是前面的信用卡代还。反观美国,哪个上市公司实际是做信用卡代还起家的?First Capital(第一资本)。而中国的头部的消费贷的P2P平台,他的高管一半都是来自于这个公司,第一资本就是干信用卡代还起步的,但是其模型更复杂,还要进行评分。 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正在研究个人破产制度,现在借这些钱的人都押宝在个人破产制度,我从银行透支出几百万来,我就破产了。不知道将来破产制度有什么影响,确实在中国,很多人不在乎信用。中国的消费贷主要就是房子的抵押,购房贷款,购房贷款现在受到监管以后变成装修贷款,实际还是买房子。中央银行放出来的钱70%-80%还是转回房地产市场,这是中国一个很大的问题。三、配资,垫资、代采,商票、售后回租 (一)配资 配资,中国最早开始的是股票配资。配资和民间借贷的区别在于,配资的钱不来自于自己账户,而是把别人的钱拿到自己账户,而传统借贷是把出借人的财产给了别人,最有名的是2015年的股票配资,这一轮小牛市就是股票配资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后来又发展到期货配资,黄金配资现在也兴起了。 现在还有不良资产配资,这个市场发自于2012年,火起来了。做不良资产配资是怎么操作呢?银行里面有一个不良资产包,1个亿要出让,实际上这个资产包的本金可能是2个亿,可能利息还有5000万,2.5亿的不良资产包,银行出不良资产的时候是按照本金的折扣率算,5折就是1个亿出。而买包的人手里只有3000万,这个时候就有配资机构出来了,成立一个壳公司,或者直接用我提供的一个公司,你把这3000万打到我的账下,我配7000万,然后用这个资金把银行的不良资产买过来,由于债权过户没有税,直接过户到这个公司名下,你作为出3000万的人负责去处置不良资产,我这个配资期限可能是半年或一年,如果你到期没有把它处置出去,你这个资产将来按照一定的估值方法就变成配资人的了。 作为传统民间放贷的人,大量的转换成去做配资了,除了股票配资以外还有不良资产配资,不良资产配资,民间放贷人会比股票市场更熟悉,这些债是他当年放出去的,而股票市场还有一套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做配资受不受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影响呢?似乎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太多的判例,似乎到目前为止不受影响,配资和借贷的法律关系还不太一样,但实际也起到了资金收益、资金产生、固定类收益的效果。 (二)垫资、代采 垫资,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往往拿这个钱是还给供应商的。这时候大家都不去签借贷合同,而去签垫资合同。很多上市公司不能做借贷,可以做垫资。垫资,我们绕开原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方法做垫资,再把垫资做的更组织化、管理化以后就变成了供应链代采。 这是传统的供应链金融的一个案例,这是饲料场,下游向它采购饲料没有钱,我们借钱给他采购,上游供应原材料玉米和大豆,因为核心企业都要压款三个月,我们把他的应收账款抵押为其贷款,采用这么一个方式上下游进行融资。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供应链金融特别火,冒出了很多供应链管理的公司。把民间放贷变一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在这个环节上设一个供应链管理公司,由供应链管理公司跟供应商签合同,借款人再跟供应链管理公司签一个采购合同,这样供应商卖的时候我可以当场把钱交给他,然后供应链管理公司给借款人一个账期,实际是帮助借款人融资了,然后把利息加到货品的差价里面去。 供应链管理的公司的钱哪来?可以跟银行签一个合作协议,按照5:1融过来。我是一个强大的供应链管理公司的时候,我可以从下游再收30%的保证金,他要求你必须现付,但你不要向他采购,你向我采购,我给你三个月账期,但你只付30%就可以,我就给你变成信用交易了,对他来讲还是马上拿到钱,这两个环节做一个供应链管理公司。 很多常规民间放贷人现在都变成了供应链管理公司甚至帮助地方政府去建供应链服务平台。这对国家来讲比较好,就是让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那个跟真实交易是一笔一笔对应的,就怕里面空转,做大流水,从银行按照5:1空贷再投到房地产去,下一步的监管重点应该是在这里。这是个好模式,民间金融应该朝这个方向发展,百利而无一害,除了空转做大流水套取资金。 还有一个特点是现在的房地产公司也纷纷在搞供应链管理公司,集合流水,用流水加房地产去银行贷款,因为纯地产贷款特别难,如果只有供应链管理是5:1贷款,如果有一个抵押就是2:1。 (三)商票 商票,这个市场最近两年突然火起来了,我们以来都是玩银行承兑汇票,低价收,再高价贴现出去。银行可以借助于汇票迅速的增加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典型的案例就是山东某银行为了上市,短时间增长存款量,大家也不愿意把钱存这个地方,你们去开汇票吧,你们交保证金,交保证金拉高存款量,开票出去又加大了他的经营额,最后有个人开了很多票100多亿,跑路了,银行就暴雷了。 对银行票据严管,大家开始使用商业票据,就是企业签发出来的白条,我三个月、半年、九个月以后会付款的一个承诺,大企业发现到金融市场发债受的监管特别多,而自己签发商业成为汇票的事不受监管,只要市场有人相信就行,但供应商往往不信,因此就要找一批中介宣传代我去卖。而买这个票的买受人实际上等于给发票的人提供贷款。 (四)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你手里有个手机,卖给我,我给你200块钱你再按分期50块来还,还到250块钱把手机拿回去,正常情况下是这样。售后回租是根本就没有手机,只是签了个手机合同,给了200块钱,然后再每期还款,这实际上还是放贷行为;而售后回租一定要有物权的转移。四、集资、放贷的金交所挂牌化 集资、放贷金交所化,是指谁来向民间放贷人借钱,民间放贷人就要求借款人到金融资产交易所做成一个理财产品挂牌上去,民间放贷人作为理财人去买理财产品,到期你再把钱付给我,这是不是就合法化了?这有点像以前的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对国家来讲也有好处:国家能看到资金流向,非正规金融变成了正规金融。 我前面说过,一对一撮合很难;而金交所把理财产品进行份额化,企业把资产放在一个SPV公司名下,金融交易所再把SPV公司的股权拆分成200份出售。在金融交易所平台上是合法的,因为金交所有牌照。企业拿着大批资产来拆成200份。一份200万不好募,这时候再把资产打散。比如这是一个生产充电桩的公司来融资,我不把你这一仓库的充电桩做成一个理财产品,而是每个充电桩做成一个理财产品,10个人买一个充电桩,3200块钱,320元一份,把资产打散。对于应收账款,也可以把500万的应收账款打散成100万一份。但如果借款人是民营公司,则信用不足。所以,现在北京市场有个专门的生意,就是如何把民企变成国企、央企。你把民企换成国企、央企,合并报表,合并流水,央企也很开心,他的营业额做大了,民企也很开心,因为能变成双A企业、3A企业,然后再到金交所挂牌,一条龙服务。 五、不良资产的出表、催收、网络拍卖、破产重整避债 不良资产下一步一个重要的交易方式是网络拍卖,大家务必关注。 首先是从网络司法拍卖兴起的市场,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未来的拍卖必须放到网上拍卖,有严格的流程,这就逐渐形成了一大帮法拍客,就是专门在这个平台上买资产的人。平台信用建立以后,大家都会把不良资产也放到这个平台上去拍卖,这样一来不良资产就主要在这个平台上交易,而大量的买受人买的时候又会有资金困难的问题,就会产生配资问题。而持有这个资产挂牌,他会在一个固定时间交易出去,所以挂牌资产又变成了民间借贷人可以放贷的一个方法。如果他卖不出去,一定期限就把债权转到我们手里,我们再拿到这个平台去卖,谁想买我再给他配资。 非正规金融是民间的智慧,正规金融的产品很多都是从民间金融的有益创新里来的,往往是民间金融试过了以后,对国家有利,官方会把它正规化。非正规金融他们做大了以后一定也会再找一个正规金融的牌照挂到身上去。 最后是破产重整。这是2007年一个新的法律规定,用大白话来说,这个企业估计欠10个亿,有产品还有市场,但是财务成本太高还不了钱,你到法院申请一个裁定,我只能还3亿了,我可以找一个战略投资者3个亿买走这个资产,给债权人还30%就可以了,公司继续经营,这是正常的破产重整。但是操作的时候我们发现,后面进来的产业投资资金的钱在很多情况下还是原来这个老板出的劣后,优先资金来自于市场配资,等于原来的老板把自己的资产买走套现。这种业务通常需要有一个精通法律和金融的破产管理人来操作这个程序。负债10亿的时候申请破产重整,企业没有钱支付破产重整费用,这个时候民间放贷人给破产重整人又设计一个模式,带资破产。最近有的地方政府组织当地企业成批破产重整,实际上破产重整是一个摆脱金融机构债务、摆脱外部供应商债务,同时吸收新资金、完成当地产业转型和招商引资任务的重要手段。六、总结 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现代的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董秀生先生利用他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案例生动的介绍了我国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各种模式和概念,让人受益匪浅。 董秀生先生主讲之后,洪艳蓉老师向他表达了感谢并宣布讲座正式结束,现场响起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注:上述嘉宾发言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 点击文章顶部标题下方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订阅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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