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和壮大,私人财产的分配与传承正在成为一种现实需要及必要。
图片源自网络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和家庭财产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股票、基金和企业股权等再财产中的比重逐渐增大,每一种财产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及家庭可能遭遇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经营风险。 对于企业主来说,一旦企业受到商业风险的冲击,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就有可能急转直下,严重的甚至威胁到家庭财产的安全,影响到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工作和教育等各个方面。
我们不仅要看到王健林随随便便一个亿的“小目标”,也要看到贾跃亭在乐视跌停风波之后财产被冻结,连乐视员工的信用卡额度也被银行调低至1元的窘境。
2. 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经济能力的风险。夫妻是家庭组织的核心,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丧失了劳动能力,如工伤、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或者丧失了经济能力,如对外欠债导致被追索等情形,都会导致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的下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
3. 离婚或再婚的风险。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和一个家庭的解体,无论对家庭还是夫妻任何一方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方面就是对家庭财产的分割。
4. 家庭成员去世的风险。家庭成员去世后,其遗留财产的分配会使得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增加或减少,对整个家庭财产也会产生影响。
以上种种家庭及个人遭遇的风险都是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对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如果能够在事前采取相应措施,对财产进行不同的预先安排,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少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正是具有这样的风险隔离和减少损失的功能。
财产分配规划中所涉及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
(一)公证
这里特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1.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男女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双方不仅包括未婚男女,也可以是有意愿进行公证的夫妻。已婚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对于结婚前有大量财产的人士,特别是有过离异经历且事业处于上升期的很多再婚人士,再婚前都会在私人财产保护上有所考虑,对于这类人群,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财产保护的有效方式。
2. 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现行法律实行的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
夫妻法定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均没有对双方共有的财产做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兑夫妻之间的财产所做的划分。
在夫妻法定财产制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金融资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单一的法定财产制不利于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保持必要的财产独立性,特别是对于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来说,他们对事物的处理一般都较为理智,尤其是有子女的一方或双方,不仅要考虑如何维护正常的夫妻关系,更多的还要考虑各自的财产权属问题。婚后的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既有利于稳定夫妻关系,也有利于维持正常的家庭关系和子女关系。
附:2007-2016年中国离婚人数情况走势
2007-2016年中国离婚人数情况走势
2017中国离婚率十大城市
(二)信托
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都属于私人事务的范畴,而信托是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私人事务管理工具,它的主要优势体现在管理机制的灵活设计以及对客户私人信息的绝对保密,可以更好的实现客户的财务及生活目标。通常,这种应用于私人事务管理的信托被称为个人信托。
个人信托流程图
依照受益人及信托目的不同,个人信托可以分为婚姻家庭信托、子女保障信托、养老保障信托和遗产管理信托等四类。
1. 婚姻家庭信托
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信托合同,将一定财产权委托于受托人作为信托资产,该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家庭财产。
婚姻家庭信托的目的是保证家庭或夫妻一方在未来遭受风险时,家庭及个人生活能够正常维系。
2. 子女教育信托
由委托人(父母、长辈)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财产转入受托人信托账户,由受托人依照约定管理运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给付信托财产于受益人(子女),作为其抚养、教育及创业之用。这种信托广泛运用于海外留学费用的给付,离异抚养子女的抚养费、未来孩子的教育及创业基金等。
3. 养老保障信托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资金转入受托人的信托账户,由受托人依照预定的方式替客户管理运用;信托合同中约定信托资金用于支付受益人(自己或配偶)未来的退休生活费用。
4. 遗产管理信托
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或订立遗嘱信托合同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细订立在其中。委托人死亡后,遗嘱或合同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受托人的意愿来负责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这种信托的作用包括且不局限于:帮助没有能力管理遗产的遗孀遗孤,按遗嘱人生前愿望管理信托财产;合理分配遗产,避免遗产纠纷等。
当事人在其还健在的时候通过选择遗产管理工具和制定遗产分配方案,将拥有或控制的各种遗产或负债进行安排,确保在自己去试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能够实现家庭的代际相传和安全渡让等特定目标。
财产传承规划中涉及的财产就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一)我国(大陆地区)的继承制度
我国(大陆)采取的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1. 法定继承
--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及遗产的分割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遗嘱继承
-- 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制度。
遗嘱继承 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犹豫其他遗嘱形式。
而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文化的原因,国人的“死”的忌讳,把立遗嘱等同于对自己的诅咒,所以鲜有人通过立遗嘱来处理身后财产,由此产生大量的遗产继承纠纷导致家人反目,法院不堪重负。
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先生因突发心脏病猝然离世,由于生前并未订立遗嘱,致使家人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
2009年2月17日,侯耀文先生的长女侯瓒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依法分割其父名下财产。至2010年8月20日,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四、财产传承规划工具
个人家庭财产传承规划的工具主要有遗嘱,遗嘱信托和人寿保险信托。
遗嘱和遗嘱信托在前面都有说明,这里我们主要讲一下人寿保险信托的独特之处:
1. 财产风险隔离: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具有特殊的“财产独立性”,投保人、信托公司和受益人的债权人都不得对其强制执行。通俗的说法就是具有“避债”的功能。
保险金信托的风险隔离
2. 专业财产管理:受托人是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机构,其专业理财的能力,往往成为受益人能享受合法权益的良好保障。而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寿保险,大部分都具有储蓄功能,因此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结合起来,可以达到储蓄与投资理财的双重功效。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的使命是管理客户资金(资产)而非追求高收益的投资。
3. 家庭生活保障:单纯的人寿保险方式下,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身心障碍者、老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时,就 可能出现无法妥善管理、支配保险金或是将保险金挥霍掉的情况。而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方式,由专业信托机构妥善管理信托财产(即保险金),可以避免保险金遭到不当运用,使受益人最大限度地享受保险金的利益。
4. 税收优惠:根据现行法律,人寿保险信托具有免税的功能。
图片源自网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人寿保险金是免税的。因此,将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的人寿保险信托业务,对于想要少交遗产税的富裕家庭,是很好的减税方式。
写在最后,人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不确定的风险,有效的财产分配与传承在于提前做好规划。
系统地了解理财规划,你还可以阅读下面这些文章:
1.理财规划师的职业介绍 - 简书
2.如何做好现金规划? - 简书
3.消费支出规划--选择题?计算题? - 简书
4.子女教育规划(上) - 简书子女教育规划(下) - 简书
5.理财规划系列之--退休养老规划 - 简书
6.理财规划之税收筹划 - 简书
7.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 简书
8.理财规划之--投资规划 - 简书
图片源自网络
文章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