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与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若不足1:3,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计划数;如岗位计划数减少为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需求计划数的1:3为原则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核结果按照各岗位笔试50%、面试50%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聘用有关事项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政审,若存在自愿放弃、不服从分配、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不予录用情况,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5、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3、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应及时留意学校人事处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18)
联系人:姜老师,聂老师
电话(传真):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南民族大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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