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资格面审和网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对象是: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应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入学新生应为具有镇安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慧源学校起始年级面向全县按计划招生(本校六年级采取校内直升)。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持小升初直升制和幼升小“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做到规范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分类分批招生,幼升小首先审核本学区内户人户合一的生源,再视学位剩余情况,审查其它类型,审查顺序为: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学区有户有房)、人户分离类(含学区有户无房、学区无户有房)、随迁子女类;小升初实行直升制,按规定程序直接在网上申报审核,不需提前现场资审。
三、报名步骤
(一)现场资审(8月14日-15日)
1.资审办法。各小学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审核办法(现场资审材料、类型、顺序、时段及人数等),提前张贴资审公告并做好宣传,要求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分批次审核。
2.资审类型和所需材料
(1)政策优待类:指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镇帮扶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此类学生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和住房情况证明原件;优待对象子女,需提供现役军人、烈士、残疾军人等有效证件原件。
(2)人户合一类:是指户籍地和居住地相一致,且在所报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此类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人户分离类:指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学生户籍在所报学校学区内,但学生监护人在该学区未购置房产;二是学生户籍不在所报学校学区内,但学生监护人在该学区内拥有房产。此类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属小产权住房的,学校要实地核查真实情况。
(4)随迁子女类:指法定监护人和学生在学区内既没有户籍,也没有固定房产,家长或者监护人仅在学区经商、务工或做其他工作。此类型应提供户口本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或居住证原件、流出证明等材料。
3.相关要求
(1)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七年级,应提供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房产证、工作调动文件等资料,原则上由相关辖区学校统筹安置就读。
(2)已在我县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继续就读七年级,应提供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等材料,原则由招生学校按照直升制直接录取。
(3)县内小学毕业生要到非本学区中学就读七年级,按照随迁子女类型对待提供材料。
(4)户籍地以学生本人户口簿为准,居住地以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为准。
(5)所提供的户籍证、房产证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流出证明(见附件1)由下半年应录生学校开具。
(6)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该校入学资格。
3.民办及直升。慧源学校在全县范围招生,原则上不得对县外生源进行资格审核(已在我县建立学籍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资审材料为户籍证和流出证明;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入学(含民办),不需进行资格审核。
(二)网上申报(8月16日-18日)
1.全县幼升小、小升初申报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6日0:00—8月18日24:00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家长端)》。
2.指导家长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和学校资格面审结果申报学校,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者民办学校。申报网址为:
小学段登录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93&phase=03
中学段登录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districtId=3193&phase=04
3.城区学校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进行网上申报,农村学校可以学校为单位集体进行网上申报。
(三)录取公布(8月19日-21日)
1.公办小学按照现场资审通过的信息依次审核录取,未通过现场资审的学生则“审核不通过”;初中七年级严格比对招生学校六年级学籍人数,直接在网上初审;各校初审结果均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2.慧源学校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一次性直接全部录取;超招生计划的,于8月16日上午,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摇上号的学生在网上申报慧源学校,未摇上号的学生网上不得申报慧源学校,此类学生可申报流出学校就读,流出学校不得拒收。
3.县级招生平台审核通过后,平台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学生录取状态。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在学校张贴录取名单或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
(四)统筹安置(8月22日-23日)
对申报城区学校和慧源学校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申报学校将名单上报县科教局(见附件2),县局按照所属学区范围,统筹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1.统筹安置办法:按照“户籍属地、学区划分”原则,具体办法是:(1)申报县初级中学未被录取的,优先安置第二中学,如二中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2)申报城关小学、第三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顺序第二小学——第二中学小学部——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如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3)申报第二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顺序第二中学小学部——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如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4)申报第二中学、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或初中学校;(5)申报慧源学校未被录取的,属城区人户合一类的,按学区划分安置城区小学、初中,如上述学校学位已满,则安置城区周边公立学校;随迁子女类的,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或初中学校。
2.统筹安置程序:招生学校汇总统筹安置名单——报县局审核——县局统筹安置——县局将安置结果通知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告知未被录取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招生政策、流程、时间节点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监护人提供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核定申报类型,控制招生人数,做好登记汇总工作,作为网上审核录取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对监护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审核通过;慧源学校要科学制订电脑摇号办法和招生公告,并报县科教局审核后实施。
3.严明纪律。在资审和招生入学过程中,因失职失责或不遵守招生计划,造成社会不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
2.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集中统筹安置学生名单
3.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家长端)
4.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端)
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0日
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存根)
兹有我辖区适龄学生×××,男(女),×族,身份证号:××××××,户籍:××××××,同意该生到贵校就读×年级。若未被申报学校录取,同意回我校就读。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
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
兹有我辖区适龄学生×××,男(女),×族,身份证号:××××××,户籍:××××××,同意该生到贵校就读×年级。若未被申报学校录取,同意回我校就读。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证
文章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