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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嘉园二期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经验 编辑:莎娇 日期:2024-12-21 23:47:32 3人浏览

康嘉园二期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一)为了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等要求,使公司在工程质量方面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本质量管理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土建施工工程、装修施工工程、市政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本公司属下单位、部门、项目施工项目现场及从事专业分包的建筑安装和装修单位、专业队伍。 (三)本质量管理制度所称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材料及半成品等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和满足用户要求的程度。 (四)质量管理工作实行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各单位、部门及项目部主管质量的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关管理人员应负相应的责任。 (五)各单位、部门及项目部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以及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二、术 语 (一)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某些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方法、职责。质量管理制度一般应形成文件。需要时,质量管理制度可由更加详细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 (二)质量信息 反映施工质量和质量活动过程的记录。 (三)施工质量检查 施工企业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评定活动。 三、质量管理责任制 (一)质量技术组织机构的设置 1.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层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属下单位(部门)和基层班组的三级管理。 2.公司的总裁是公司工程质量主要负责人,副总裁、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的质量技术工作。 3.公司属下单位的经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是该单位、部门、项目的质量主要负责人,是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主管工程质量。 4.公司属下单位、部门和项目部设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该单位、部门的质量工作。 5.班组设不脱产的质量管理员,一般由班组长兼任,技术较高的工人协助日常质量检查工作。 (二)总裁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技术,按合同精神履约,按要求完成生产目标,对本单位质量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制订本单位质量方针,颁发本单位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级人员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目标。 3.确定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等资源配置。 4.听取下属的工作汇报: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 5.督促属下单位,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总结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决定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副总裁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履行总裁授予的职责及权限,贯彻国家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组织制订实现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抓落实,对本单位的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 2.经常听取本单位总工办的工作汇报,支持他们的工作,对重大质量问题,提交单位进行讨论,提出指导性建议。 3.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和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及培训考核。 5.执行项目施工的质量管理规定,抓好质量创优样板项目的落实。 6.出现质量事故时对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总工程师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履行总裁授予的职责及权限,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定,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2.对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责任。 3.对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实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负责本企业质量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 5.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主持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讨工作。 6.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质量技术难题,监督其有效实施施工工艺。 7.了解本企业各时期施工质量技术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本企业的生产质量情况,根据客户和领导要求,落实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策划,下达各项质量指示。 9.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审批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申请。 11.结合企业各时期的质量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五)质安技术部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 2.对属下各施工项目工程的施工材料管理负主要责任。对项目施工过程监管中对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下令停工整改,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要立即制止。 3.负责主持工程内部的竣工前验收工作。 4.负责工程的质量回访工作和项目维修管理工作;接到质量投诉,组织有关人员跟踪处理。 (六)各分公司、部门正职、部门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 2.对属下各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3.督促、指导属下单位各施工项目及时编制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4.负责初审属下各施工项目编制的各项施工方案措施。 5.督促属下的施工现场按规范、条例、标准管理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项目现场落实整改。 6.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目标及合同质量目标。 7.对在施工过程出现有关质量技术难关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讨,贯彻落实上级质量技术部门制定的措施。 8.发生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9.定期组织属下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技术知识培训教育。 10.经常性地对属下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组织属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验收,及时办理完善竣工验收手续。 12.参加属下工程的图纸会审。 13.负责对属下单位的各项工程质量的验收管理工作。 (七)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的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管理现场施工,主持项目施工的质量及技术管理的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管理负直接责任; 2.依据上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规程、企业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中小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以及技术交底、具体措施; 3.负责工程图纸会审准备和设计交底,审核设计变更,办理变更签证; 4.负责对进场物资、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和标识、状态的控制; 5.有权制止不按国家标准、规范、技术措施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行为,并及时纠正,对质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6.检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及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7.组织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协助质检员开展质量检查,认真作好测量放线、隐蔽预检等施工记录; 9.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分部、分项网络计划,班组旬日小段计划,负责统计月度完成情况;组织落实竣工前质量预检和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整改。 10.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保护生命,把损失减少。 11.参与事故调查,汇报事故的经过。 12.参与数据分析、统计技术应用的实施; 13.主管项目文件、质量记录的控制,审核工程归档资料和竣工图; 14.参与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控制; 15.参与对分承包方的考核; 16.主管项目部的计量工作; 17.指导QC小组和创优活动,审查QC小组活动成果报告; 18.配合质量审核。 (八)质量检查员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的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主要的责任。 2.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地方标准,结合根据公司对工程下达的质量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质量样板进行监控、跟踪、管理,督促施工班组按样板的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3.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严肃质量评定,执行验收规范和标准,按企业内控考核要求监督施工质量,持证上岗,对管辖范围的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4.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验收关,审查操作者的资格和技术熟练情况,审查检验批工程评定及有关施工记录,漏检漏评或不负责任,追究其质量责任。 5.督促班组做好日常自检、互检、交接检,主持上下工序交接检验和项目部日常抽检,对项目所有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全数检验;负责施工现场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做好质量总结评比工作,完善资料签证手续。 6.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应坚持原则,立即提出或制止,可决定返修或停工,通过项目经理或行政负责人并可越级上报。 7.负责项目的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分析。 8.协助技术负责人作好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做好有关工程质量记录。 9.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质量情况,当好项目经理质量管理参谋。 10.认真学习,熟悉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 11.参与对分承包方的监督、考核。 12.对项目物资、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实施监督,对标识、标识状态进行监督管理。 13.参与对项目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14.参与成品和半成品防护控制。 15.努力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熟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6.参与项目工程QC活动和创优活动。 17.配合质量审核。 (九)施工员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的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主要的责任;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2.参与编制制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和重点部位作业计划; 3.熟悉施工图纸,参与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施工图变更部位的修改,初审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4.参与编制项目月度施工计划,班组旬日小段计划,月度要料计划; 5.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施工过程控制中的作业层面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文件和施工日志的记录; 6.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具体实施; 7.参与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及标识、状态的控制; 8.具体负责项目质量报验记录的填写、编号、管理、归档工作; 9.参与对分承包方的监督、考核; 10.负责回访保修的实施和成品、半成品防护控制; 11.参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2.参与项目QC活动和创优活动; 13.配合质量审核。 (十)材料管理员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有关的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规定,按照材料管理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管理。 2.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进入现场使用,对进场材料质量负直接责任。 3.材料进场按规定要求进仑分类、分堆、分类标识、实施保管措施。 4.材料收发要进行登记,不得随意发放。 5.经常组织班组长对各施工部位进行材料使用的合理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6.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等各方面的确认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有关情况。 7.对违反使用规定及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材料坚决拒收并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8.对进场的材料按要求做好各项抽样检验,未经检(试)验的材料或经检(试)验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 9.配合项目质量审核。 (十一)资料员质量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领会工程资料收集、编制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学习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了解有关工程文件规定;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2.具体负责将公司文件、项目文件、外来文件分类、登记、编号、发放和保管,并收回作废文件盖章处置。 3.协助施工员、质检员做好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和迅速、正确传递、申报。 4.参与协助项目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标识控制和实施等。 5.负责竣工图的组卷工作。 6.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汇集、整理、装订、归档移交。 7.参与项目工程QC活动和创优活动。 8.配合项目质量审核。 (十二)班组员工质量职责 1.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求进行各项施工工作。 2.确保产品达到质量要求,对不合格的施工产品、半成品无条件进行返工。 3.对完成的产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发现有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4.自觉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纠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坚持班组质量自检,班组之间质量互检制度,相互进行质量监督。 6.按已定的施工质量样板间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随意改动质量标准。 7.经常学习施工质量标准,学习技术知识,掌握质量技术,提高施工作业质量水平。 四、工程质量目标与计划管理制度细则 (一)为实行工程质量目标与计划管理制度,满足客户要求,提升企业信誉,在施工前订立质量目标;在施工过程中,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管理,实现工程实物质量与归档资料达到预期质量目标。 (二)为实施质量目标初步策划,每一个投标(含议标)工程在投标前都须进行质量目标初步策划,由合同经营部门根据情况与甲方约定。 (三)对质量目标的确认,每一个已中标项目在考虑制定质量目标时,须制定一个满足合同约定目标且不低于市样板(含市样板)以上的质量目标和保证质量目标措施(或方案)。 (四)为实现施工质量目标,应根据规定及工程的复杂程度,确定项目部主要人员。在选择合作自然人时要重点考虑和提出具体约束条件。 (五)在施工质量目标的控制中,要从制定、实施、到完成须做好每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现场制定施工过程控制措施。并有计划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进行管理上的计划:要实行施工技术、组织和时空三要素的计划。包括: 1.施工方案的选择; 2.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采购方案; 3.施工机具的选择; 4.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其他分包计划的确定; 5.施工现场准备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方案; 6.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方案的部署。 (七)现场项目重点对质量控制进行以下四方面的计划: 1.现场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确认和控制方法; 2.现场质量通病的确认和控制方法; 3.现场项目的特定难点的识别和控制方法; 4.现场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过程的识别的控制方法。 (八)为实现工程实物质量与归档资料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现场要做好施工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中间过程的检验和确认及证明过程运行和产品符合要求的各类证明资料和记录,并办好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要执行现场国家规范、行业规定及本企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制度。 (九)实施目标计划管理,当工程主体结构完成至50%左右时,根据工程结构质量情况,由公司质安技术部确认后把工程推荐参加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不能在结构封顶后申报);项目部按照规定时间、条件,填好(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经质安技术部检查后及时申报,通过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工程现场实物验评,评选初当年度市优良样板工程。然后按成立条件向上申报省级、国家级优良样板工程。 (十)建立质量目标考勤制 1.被考核对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并达到目标且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将按公司文件规定进行奖励,对未达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相应处罚。 2.对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外人或集体进行奖励,对造成质量事故的将根据事故的程度进行处罚。 3.对拒绝接受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或整改不及时,甚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行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五、质量技术交底制度细则 (一)质量技术交底(以下简称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部位、工序(特别是关键部位、重点工序),施工图纸内容、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安全要求及其技术措施,施工规范及工艺标准要求,对新的、特殊(复杂)结构施工或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的施工方法(工艺),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技术交底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二)技术交底应以设计图纸、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现行行业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性文件和企业标准为依据,针对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在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内容的书面记录(当一张表格不够用时可增加附表),交底人、接受人必须签字认可,同时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备案。 (三)各工序工种的施工必须按方案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详细的质量技术交底,未进行交底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四)技术交底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组织,由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员、质量管理员、作业班组长接受交底,并由各方签名确认。 (五)施工员、质量员按方案措施要求到各施工作业部位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六)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施工难度大,结构复杂的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由公司总工或质安技术部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六、工程技术复核制度细则 (一)为实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以预防为主;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技术检验复核以保证施工质量,防止各类工程事故的发生。 (二)工程技术复核的依据是:设计施工图纸及其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规定。进行技术复核时,要以上述有关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认真进行技术检验复核。 1.工程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1)工程定位: ①平面位置定位; ②标高定位。 (2)主要技术尺寸: ①各轴线(龙门架)的位置和标高; ②桩基定位; ③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 ④结构模板的轴线、断面几何尺寸和标高; ⑤预制构件的型号、安装位置和标高; ⑥主要管道、沟的位置、标高和坡度。 2.建(构)筑物的垂直度控制及观测。 (三)工程技术复核分级进行。工程技术复核首先由项目现场施工员自行检查,现场施工员自检后,再根据工程的规模分别由分公司或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核。 (四)工程定位、基线复核 1.对于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二十层以下)的工程基线复核工作,在现场施工员开线定位后,由分公司负责工程定位的检验复核。 2.对于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二十层以上)的工程基线复核工作,在现场施工员开线定位后,由分公司会同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基线复核工作。 (五)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的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公司总工程师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由分公司或由公司质量部门负责。 (六)工程技术复核的原始基准点,包括坐标控制点、主轴线控制点、各轴线控制点、水准控制点、垂直度观测控制点等,均由工地现场负责建造和保护。 七、工艺标准与样板墙(间)作业制度细则 (一)每单位工程对于工作量大、工艺相同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装饰、门窗工程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按建筑施工工艺标准的要求做样板墙(间)。各施工作业班组必须按样板间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二)样板间必须报分公司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生效。 (三)所有样板间设置必须在该施工作业全面铺开前完成。各工程分项质量必须达到样板间质量标准。 (四)现场实施施工工艺标准操作挂牌制,所有施工作业部位必须挂设施工作业牌,作业牌应标明班组名称、作业部位、作业内容,以便监控检查。 (五)现场办公室内应标注样板间所在位置,样板间实物还应挂牌标志。 (六)对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及施工作业区(部位)未挂施工作业牌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细则 (一)检验和试验是防止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建筑材料、构件的错用、误用或质量未达到合格的工序转入下工序,以保证工程质量。 (二)现场所有的建筑材料、构件、施工质量均须经过检验和试验。 (三)要求所有的建筑材料、构件、施工质量的检验和试验须标明状态,即有四种:未经检验;已经检验合格;已经检验待决定;已经检验不合格。 (四)现场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品种划分放置地点,由材料员挂上显示检验状态的标牌,对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要将其封存,作为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未按规定检验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半成品,项目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进入施工工序。 (五)凡试验的建筑材料、构件,项目部应检查在试验报告中记录数据,作为材料、构件、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标识。 (六)混凝土试块养护要求、现场标准养护室的设置按现行地方标准规定执行。 (七)现场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检验后,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检查结论一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签名和注明日期,作为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检验和试验是否合格的标识。 (八)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意见填写同意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由分公司经理或质安技术部经理签名确认,作为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检验和试验是否合格的标识。 (九)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顾客(甲方)、监理单位检验和试验后,由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代表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名作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经检验和试验是否合格的标识。 (十)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顾客(甲方)、监理单位检验和试验后,由以上单位有关人员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5.2之m)栏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合格”,签名,填写日期及盖上公章,作为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经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九、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细则 (一)质安技术部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的基础部分、首层结构、转换层、天面等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 (二)总工参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隐蔽工程的验收。 (三)分公司、项目部检查督促项目部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 (四)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地下室底板、主体结构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隐蔽工程的验收。 (五)施工员(施工主管)负责组织主持一般隐蔽工程的验收。 (六)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 (七)施工员负责组织人员纠正、处理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 (八)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方包括现场监理等有关人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 (九)资料员负责保存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分项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细则 (一)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做到:在上一道工序(分项工程)完成后,该工序的施工班组向下一道工序(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办理的验收手续。 (二)工序交接验收程序由施工员组织主持,交接班的班组长和(兼职)质量检查员参加。 (三)在交接验收过程,发现上一工序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施工员应要求上一工序及时处理,处理合格后才能交接。 (四)分项工程符合质量要求和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交、接双方施工班组长填写《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表中要有明确的施工质量合格的接班意见,由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班组长签名。 (五)在建工程的关键过程需要主管部门参与的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质量管理要求,请相关主管理部门主持或参与。关键过程、特殊过程、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必须按验收规范和验收手续进行。 (六)质量检查员将《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交由资料员保存。 十一、工程后浇带及施工质量否决权制度细则 (一)根据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标准、公司制度,实施工程后浇带施工质量否决制度。 (二)在公司每月安全、生产、质量、文施综治检查中实施后浇带质量否决制度,即后浇带施工质量不合格,整个质量部分的得分为零。 (三)质量验收违反强制性条文将按照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隐患的,应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进行处罚。 (五)未进行结构实体抽测的工程,不得办理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十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凡新开工程,在开工初期,由质安技术部向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技术资料和竣工档案归档要求交底一次,组织工作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 (三)各项目部应将资料工作纳入生产会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对照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检查各级有关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执行程序的情况。 (四)施工现场的施工员、计划员、材料员、试验员、质安员等,必须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每月向资料员移交一次有关资料。 (五)资料员要认真执行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前资料送审和预验收前七天资料送审的规定,必须按时将资料送回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审查。 (六)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应坚决执行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前和工程竣工验收前资料审查的制度。凡是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给予办理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七)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对现场资料检查,采取定期(季度质安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加强现场资料的管理。 (八)公司质安技术部定期召开资料员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交流业务知识和加强联系与沟通。 十三、工程竣工预验收及工程移交制度细则 (一)工程预验收前,建筑安装工程应按合同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如属甩项或二期装修的项目,应预先由项目部与顾客(建设单位)办理有关甩项手续或二期装修委托函。 (二)项目部资料员在办理预验收前七天负责将有关竣工工程技术资料送到质安技术部,质安技术部审查后,应将审查结果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资料审查结果和工程质量完成情况,通知总工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验收。 (三)质安技术部主持工程预验收,预验收过程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做到一全(全部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二无(无裂、无漏)、三通(水通、电通、管通)、四净(墙面、地面、门窗、窗台脚线洁净)。在预验收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做好预验收整改记录,并组织整改。 (四)竣工验收前,由项目部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完毕,经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后,在竣工验收前连同工程概况小结,预验整改记录上报工程部。 (五)工程技术资料经质安技术部复查符合要求后,由项目部按《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的要求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由项目部资料员按规定,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个工作日前,将资料送往监理公司审核。 (六)质安技术部收到顾客(建设单位)通知后,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验收。项目部做好并保存有关记录。 (七)参加验收的人员:总工程师、质安技术部、分公司、项目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八)顾客(顾客指定代表)主持竣工验收会议。项目负责人对工程施工作全面介绍,提交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介绍质量控制资料及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各参加验收的单位、部门在验收会议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并分别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名、盖章。 (九)对验收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项目部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整改,公司工程部督促跟进。 (十)项目通过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资料员迅速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并按规定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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