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4日,盘江股份所属山脚树矿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山脚树矿被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期间,公司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制定山脚树矿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计划,严格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公司山脚树矿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盘州市能源局《关于同意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山脚树矿复产的通知》(盘州能源通字〔2024〕13号),经验收,山脚树矿具备复产条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取回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4年1月25日开始恢复生产。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000万元到6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7,356.92万元到159,356.92万元,同比减少69.06%到74.69%。2023年,受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公司商品煤价格下跌,第四季度商品煤产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公司全年煤炭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因公司执行企业年金计划、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等原因,导致商品煤吨煤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盘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山脚树矿已经恢复生产;公司预计2023年经营业绩下降主要受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等原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未发现盘江股份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盘江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人与盘江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盘江股份2023年内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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