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历来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突发自然灾害引发的青少年灾后心理问题是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一环。十多年来,我国针对灾后青少年心理健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1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2016年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强调,要提高儿童、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首次将我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
灾难性事件对人们的身心影响巨大,灾后个体心理应激反应包括三个阶段:心理危机期、心理求助期和心理康复期。灾难发生后的几天内为“心理危机期”,此时心理问题尚未产生,青少年面临因应激反应所产生的心理危机;灾难发生后一周至数月左右为“心理求助期”,此阶段各种心理问题如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等逐步凸显,这一阶段是开展心理救助的最佳时间;灾难发生半年后至数年为“心理康复期”,此时部分受灾者受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困扰,执行长期追踪、建档监测的心理救助计划必不可少。
青少年群体因大脑处于发展的活跃敏感期,受灾难冲击时更难进行自我调节,易引发心理危机与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失眠、抑郁、自杀、校园暴力等后果的重要诱因。
为有效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灾后青少年心理救助工作,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助力灾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灾后心理健康评估机制,推进灾后心理救助体系建设。灾后青少年心理救助既要抓住短期“心理求助期”,也要关注中长期“心理康复期”,建议以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为主导,以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平台为依托,加强数据分析和科学研究。加强青少年灾后心理健康影响因素研究,开发本土化测评工具。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灾后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健全“早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预防机制,抓住灾后心理救助的关键“窗口期”,构建“系统评估、诊断筛查、监测预警、整合干预、长期随访”为一体的灾后心理救助体系建设。
配齐建强灾后心理救助工作队伍,明确多方灾后心理救助责任。灾后心理救助工作是综合性社会工作,需要各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接受灾后心理救助的最直接、最主要的来源是学校与老师。因此,要配齐心理健康教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方面应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专题研修,加强对学校、教师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师队伍心理救助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应明确多部门协调配合、专业力量支持、信息安全共享、受灾学生顺畅转介的各方责任,强化心理救助队伍,提升心理救助水平。
丰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拓展灾后心理健康科普方式。建议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灾后心理救助内容纳入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在新生入学、毕业升学、国内/国际灾情发生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针对性教育引导,解答学生心理困惑,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灾后心理健康知识,增强主动求助意识,发现问题采取科学应对方式。进一步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注重收集、推广灾后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好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青少年灾后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
发挥数智技术赋能心理救助工作,推进自然灾害应急网络建设。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数智技术在心理健康干预方面的运用,为灾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治疗、咨询以及潜在危机干预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因此,应充分利用数智技术,开发基于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长程心理危机干预平台,与青少年灾后心理救助工作的长效性特征有机结合,将短期应急响应与长期心理康复两项主要任务相统一,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受灾青少年学生的组织管理、追踪干预、定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传统的自然灾害心理危机干预网络,提升青少年灾后心理救助的可及性、有效性。
(作者分别为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北京市团校特约研究员,北京市团校科研处处长,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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