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凌晨3点,四川成都天府大道四川电视台门前,理财经理周稷松驾车撞向了自己的客户、绵阳地产商人杜碧海,幸运的是杜碧海仅受轻伤。7个多月后,成都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决周稷松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但被撞伤的杜碧海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自己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警方报批逮捕,成为了“2.26”涉黑专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杜碧海和周稷松的矛盾始于一笔无法按期兑付的3000万元“理财基金”,杜碧海曾在周稷松的海高财富投资了至少1.1亿元,年化收益率为24% “货币基金”,但高回报的“货币基金”很快出了问题,到期资金无法返还,杜碧海来到成都找到周稷松,长时间谈判无果后,周稷松开车撞伤了杜碧海。
2019年10月24日,周稷松因集资诈骗罪,被成都检方依法批准逮捕。理财被骗的杜碧海,其早年因为高利贷牵涉一起命案的历史也被挖出。
2020年1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四川两地警方获悉,周稷松、杜碧海两人各自牵涉的案件,目前都在办理中,警方暂未披露具体案情。高利贷赚来的钱被理财公司诈骗,这样的闹剧究竟如何上演的?
地产商人杜碧海。图源于网络
3000万理财被骗还被撞伤
2019年1月28日,上游新闻记者在周稷松曾经的办公室成都环球中心某酒店见到了还是理财受害者的杜碧海。杜碧海对记者表示,他以自己和家人的名义,在周稷松99%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海高财富先后投资了近1.1亿元人民币。周稷松承诺,杜碧海和家人共计1.1亿的投资款项预期回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对外公开承诺的15%红利,另外一部分为周稷松承诺的9%额外收益,两部分共有24%的预期收益。
杜碧海解释,自己经商多年,早前从事的相关投资的确可以达到20%以上的回报率。对于周稷松向自己承诺24%的投资回报率,杜碧海称他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于是才投入1.1亿元。
2018年10月15日,杜碧海名下一笔3000万款项到期,于是他到海高财富索要收益以及本金。周稷松告诉杜碧海,这笔3000万资金可能需要延期支付,杜碧海称,“当时还没有和周稷松撕破脸,他提出延期我也就同意了。”
2018年10月15日,周稷松按年化收益率15%支付给了杜碧海3000万元的利息337.5万元,但没有归还本金。2018年11月15日,杜碧海再次来到海高财富位于成都环球中心的办公场所,要求周稷松兑现3000万投资款本金,周稷松仍无法给付款项。11月19日晚,周稷松开始和杜碧海就还款具体细节进行磋商。
11月20日凌晨2点,杜碧海、周稷松达成了初步的偿还协议,共同乘车离开了环球中心。一小时后,周稷松在成都市区中轴线的街头,开车将杜碧海撞伤。
周稷松以“四川海高财富创始人”身份在四川某高校演讲。图源于网络
“独立经济学家” 故意伤人获刑十个月
2019年6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1刑终473号刑事裁定书,对周稷松故意伤害案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周稷松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成都两级法院均查明,2018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周稷松、杜碧海从办公室离开后,周稷松的驾驶员艾某驾车,搭载周稷松、杜碧海和周稷松员工刘某三人离开。当车行驶至天府大道四川电视台路口时,周稷松提出要自己驾驶并下车,同车人员下车劝阻。周稷松强行驾车前行,将刘某刮倒在地后调转车头,撞向杜碧海,导致杜碧海肋骨骨折,头顶部头皮裂伤和肢体擦伤、挫伤,后周稷松驾车逃离现场。
成都中院认为,周稷松驾驶机动车故意冲撞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周稷松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决定维持成都高新区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10个月刑罚(实际服刑应该是从2018年11月21号开始算)。
周稷松出生于1972年6月,1992年大学毕业后就在银行系统工作,1999年来到成都,2005年创建海高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海高财富官网资料显示,周稷松为知名独立经济学家,2006年其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最优秀的职业经济评论员。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周稷松曾多次以海高财富董事长的身份,前往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财经讲座、赞助校运动会、出席纺织专业论坛等公开活动。2018年8月,周稷松还以“中国知名独立经济学家”的身份,同众多财经界权威人士一道,参加了在西南财经大学举行的2018年中国产业与金融专题论坛并发表演讲,公众形象良好。
2020年1月7日,周稷松的海高财富已经人去楼空。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独立经济学家”的财富谎言
2019年1月,杜碧海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了他和周稷松之间的转账记录、合同文件等显示,杜碧海在2018年1月16日向周稷松的个人账户分三笔转账3000万;2018年5月7日,以杜碧海、妻子和女儿的账户向周稷松分别转账4000万、3000万和1000万,合计金额为1.1亿元。这些款项都是直接进入了周稷松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个人账户,其中一笔转账的备注信息显示为“个人转款(借款)”。对于自己在周稷松处投资资金的来源,杜碧海没有作进一步解释。
2018年1月16日,杜碧海和周稷松签订的一笔3000万元的投资协议则显示,周稷松的海高财富作为受托方,接受杜碧海的委托开设并帮助托管“年富利5号二期第三方理财货币型(基金)”,授权期限到2018年10月15日为止。协议约定,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对本协议及账户情况进行泄密。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杜碧海和海高财富的这份投资协议,是通常理解的保本协议,其中第六条规定:“如甲方(杜碧海)上述第三方理财货币型(基金)账户在授权托管期内发生亏损,由乙方(海高财富)承担该账户亏损额的全部责任”。
这份近年来少见的高息保本投资协议,投资项目则主要集中在公众熟悉的“货币基金投资理财”,条文规定“乙方(海高财富)有权自由选择基金管理人进行货币基金投资理财”,货币基金成了周稷松承诺的至少15%收益的来源。杜碧海称,周稷松曾向他透露,他的1.1亿投资款都用去购买了一款在美国的货币型基金,他怀疑自己的钱已经被周稷松转移到了境外。
金融专业人士郑峥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杜碧海目前提供的3000万投资协议存在多处疑似违法的地方。按照规定,自然人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禁止直接转入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
根据杜碧海的说法,其与周稷松口头约定的理财收益率为24%,即使只按照两人书面合同中约定的15%收益率,这对国内正规银行的私人理财也是天文数字。郑峥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市场上保本理财较少且资金要求较高,“千万元级别的资金收益率也只有8%左右,15%想都不敢想”。
周稷松因开车撞伤杜碧海后,其控股的海高财富经营陷入了停滞,众多小额投资者曾长时间聚集在海高财富的办公室内,要求海高公司尽快还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至今也能找到多家法院受理的针对海高财富和周稷松的判决书,主要集中在理财到期违约、借款未归还等情况,涉及的款项已经超过了一亿元,周稷松名下的财产都已被查封。
2019年5月,周稷松和他编织的财富神话破灭了。上游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获悉,2019年5月21日,该局依法对海高财富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2019年10月24日,周稷松刑满出狱后,海高财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稷松、股东严佳红、梅竹三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因为海高财富涉及集资诈骗一案已经纳入刑事案件侦查范围,投资者在法院起诉海高财富的多起案件也被法院以“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为由,不予以立案。
绵阳市公安局成立“2.26专案组”,负责杜碧海团伙涉黑涉恶犯罪一案。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伤害案被害人涉黑涉恶被逮捕
2019年2月27日,故意伤害罪被害人杜碧海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涉黑涉恶嫌疑人。
2019年春节后,成都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杜碧海被周稷松故意伤害案,但紧接着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也将杜碧海、姚锐等五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2019年4月24日,绵阳市公安局“2019.2.26”专案组发出通告称,为彻查杜碧海等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杜碧海、姚锐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专案组的通告没有披露杜碧海团伙涉及的具体案情。
2019年5月22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案件信息透露,杜碧海、姚锐等五人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2020年1月3日,绵阳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杜碧海涉黑涉恶一案目前警方正在办理中,具体案情还无法对公众披露。
针对杜碧海涉黑涉恶的情况,周稷松曾表示自己向有关部门举报过。周稷松在故意伤害杜碧海一案二审中向成都中院提出,自己曾在2018年12月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杜碧海伙同他人涉黑涉恶犯罪的事实及线索,“对被害人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破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认定为立功。但成都中院没有认定这一情节。
杜碧海和他的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绵阳当地颇为有名,绵阳市区喜来公社、汇川汉城等楼盘均由其开发,在绵阳当地颇具知名度。2019年1月23日,杜碧海以民营企业家身份参加了涪城区城郊乡2019年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杜碧海在会上表示要“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尽好社会责任。”不曾想到,一个月后,杜碧海便因涉黑涉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月5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了绵阳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虽然是周末,但仍然有工作人员上班,员工表示现在公司还在正常经营,但杜碧海和女婿姚锐“很久没有看到过了”。杜碧海的女儿杜丽(化名)通过电话对记者证实,自己父亲确实在2019年2月被警方控制,但具体案情自己不清楚,被周稷松以理财名义骗走的3000万元也还没有要回来。
2020年1月5日,杜碧海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绵阳汇川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在照常经营。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曾发放高利贷的地产商人
早在2011年,杜碧海便被人举报过涉嫌违法犯罪。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举报材料显示,杜碧海被指控曾放高利贷暴力收贷,杀害了蒋某,蒋某的父亲曾在绵阳市公共场所举牌喊冤。
2011年12月2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表示已经查清了杜碧海违法犯罪线索。2011年1月31日晚,杜碧海等人与吴某在绵阳市某茶楼因高利贷纠纷引发殴斗,与杜同行人员祁海军、王笋、陈克飞将吴某司机蒋某殴打致死。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作出(2011)绵刑初字第67号刑事判决,认定涉案的祁海军、王笋、陈克飞犯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15年到5年。2011年2月,杜碧海也曾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到2012年2月,但无法证实杜碧海被控制原因是否为蒋某被殴打致死一事。
杜碧海在2011年因涉嫌因高利贷而闹出人命后,他并未停止参与高利贷这一违法犯罪活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5日作出的(2019)川07民终1563号民事判决书证实,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杜碧海曾向绵阳当地人夏某、王某发放借款100万,“该借款需按杜碧海的借款规矩按照月息6分支付利息”。相关金融从业人士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月息6分”即月利率为6%,年化利率达到了72%,属于高利贷。
2019年1月底,杜碧海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对于海高理财公司举报其涉黑涉恶曾做出了回应,他表示自己早年得罪过绵阳当地的一些人,所以社会上流传了他涉黑的说法,“真有问题公安机关早就把我抓了”。
杜碧海可能自己都不曾想到,说出这句话后一个月不到,警方便对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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